
海外馆藏明代铜镀金 护法韦驮尊天菩萨像
编者按:南怀瑾,1918年3月18日出生于中国浙江温州,2012年9月29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庙港太湖大学堂去世,享年95岁。南怀瑾是中国当代诗文学家、佛学家、教育家、中国古代文化传播者、学者、诗人、武术家、中国文化国学大师。历任台湾省台湾政治大学、台湾辅仁大学及中国文化大学教授。转载此文,仅供大家参考,不代表公众号观点。
“若相违故,用不顿兴。体亦相违,如何俱有。”你说那个作用的、后面的功能,刚才拿电的比方,能跟所两个不同。“用不顿兴”,起作用的时候,它不是同时的;“体亦相违”,它的本体功能作用两样;“如何俱有”,它怎么样会同时起来呢?现在都是一条一条理由申述。
“又,住异灭,用不应俱。能相所相,体俱本有。用亦应然,无别性故。”再说,“生”,生出来一个东西,就是成长、生出来、存在(“住”就是存在,“生”就是成长);“灭”就是灭亡、死亡,过去了、没有了。他说“住异灭,用不应俱”,那么当它每一个过程的时候,这个作用不是同时俱在的。当生长的时候,它每一秒钟、每一秒钟都在生长,它不是存在;那么,当存在的时候,这个现象不是生长;换句话,当灭亡的时候,当然不是存在,更不是生长。
你看这些,很罗嗦,很讨厌!但是一个喜欢搞思考、搞逻辑的学哲学的人,越研究越有兴趣,不觉得讨厌。一个阶段硬有一个阶段。一个东西成长,等于我们的手到变成拳的时候,这是握拳的时候,握拳的时候就是握拳,这个“握拳”不能叫做“拳”。把这个指头统统握拢来了,这等于是“生”;好!现在拳头握紧了,这叫做“住”,这叫做拳头。依逻辑上讲,当你手还在握的时候说我这个就是拳头,不合逻辑;因为你现在不是拳头,是准备这个手在握拳头。就是这个道理,分析一点都不能马虎。
你说这个眉毛跟头发俩差不多,都是毛;哎,学逻辑的的说你混帐,你一切都不懂!眉毛是眉毛,头发是头发,身上的体毛是体毛,而且每一根体毛的上面的、中间的……都不同。这就叫逻辑。现在就是讲这个逻辑。所以“能相所相体俱本有”,能起的作用同所起的作用,“能相”,本能的功能,所起的作用;“体具本有”,在本体来讲,后面还有个功能。“能”——你说宇宙万有这个能、这个电能、电又是谁造的?电的能是谁造的?那么科学家没有办法找出答案。所以那么伟大的科学家像爱因斯坦,最后到晚年找不出答案来了,只好低头、信仰,归之于上帝,因为他没有办法找答案。自己觉得年纪大了,解决不了,他本来还想追下去,追下去他想追求到统一磁场,他那个理想一达成了以后,科学真研究到那一步,将来可能有——这个人类的世界、整个的一切文化改观了,我们所有的人都会神通了。那将来出去不要飞机了,坐着就飞;人这么一动,自己就可以飞起来。统一磁场真的达到了——理想中啊!——很可能做到这样。这物理世界也很伟大的呦!你不要看到万法唯心;万法唯物也很厉害的呦!这两个东西,所以现在变来变去,还在这个地方转。
所以“能相所相,体俱本有”,佛法是这样子的,本有。既不是上帝,也不是自然。“用亦应然。无别性故。”所以,当我们一切有为起作用的时候,也是这个道理。另外没有一个存在的功能。
“若谓彼用,更待因缘。所待因缘,应非本有。” 如果认为一切有为法的作用,(是)靠因缘来的;那么,因缘是相对的作用。那么,这个“待”、“所待”是因缘作用,既然是因缘作用,就可见不是本有的。这些地方辩论,我所以刚才先给诸位同学声明啊,很痛苦!要真正向逻辑上走的人,越看越有味道;但是,我也蛮反对的,我反对年轻人学哲学学逻辑,[断录若干字,疑为“因为学不通”]了爬不出来。但是完全不懂逻辑我也很反对:这个头脑不合逻辑。所以同学们跟着我觉得很讨厌,一下这样、一下那样,搞不清楚,哈!其实我觉得很清楚。
逻辑、哲学是要学,不要执着;但是学不通啊,那不行,那你要着迷。讲到这里,我们提出,不讲唯识,到处经典上就有,譬如大家最崇拜、最推崇的一部经:《楞严经》,《楞严经》就说到了,你看第四卷以后,讲到一切现象界,“既非因缘,又非自然”,非因缘、非自然性。
所以有一次在一个场合、一个庙子,这个大庙子也有一两百人,我们在一起在打七、修禅定的时候,有几位老居士也参加的。那么我正在吃饭,吃完了饭经过那个地方,这几位老居士就在那里争吵,吵得很厉害,我刚好经过窗户外面听到。他们就是这样:“哎呀,南老师这个地方错了的!他翻那个《楞严经》啊,翻得‘既非因缘,又非自然’,那是个什么东西啊?那是唯物论了!这是一定他搞错了。”我累得要命,听了我就走过去了。后来有另外一个居士就跑来问我,他说这样……,我说我听到了,我看你们吵得很认真嘛,这样研究很好嘛!但是我说这个不是我讲的啊!佛经上《楞严经》上“既非因缘,也非自然”,非因缘、非自然。我说我那个《楞严大义》是替佛变成白话,把古文变成白话;佛说的,你知道吗?那么这位居士说,我记得也是佛说的啊!我说当然啊!我不是佛啊!我是“糊”、糊人,糊里糊涂那个“糊”;那是真佛说的啊!我说你们去研究去,怎么“既非因缘,又非自然”?如果我们再加一句——更无主宰!
一般宗教呢?把宇宙的万有功能都归之于上帝、归之一个神力,譬如生命都是另外一个东西创的,归之于神力,对不对?这个生命或者好像归阎王管哪、上帝管哪,就归之于上帝。唯物学家归之于自然,(认为)宇宙万有没有个道理,自然来的。
佛法呢?又讲因缘。可是佛在到处讲因缘,到了《楞严经》、到了这种地方把因缘都推开了——非因缘,你只好去问问他老人家了!现在他不在,不过上面现在还有个像在这里,你去问问他:你怎么乱讲呢?你从前都讲十二因缘、多少因缘,现在又否认了,“非因缘、非自然”。不过我再给他加一句,也是他的——“更无主宰。”那这个是什么东西嘛?!这就是佛法的真谛、真义。所谓菩提、道体,就在这里。
所以你看到这里,现在他又在批驳因缘。“若谓彼用更待因缘(的话),所待因缘应非本有(喽)!”他说一切法都靠因缘所生,所谓因缘,因缘就不是本来的东西了。那么自己生命这个主宰究竟是属于“他”的还是属于“我”的呀?
“诸法不自生,也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名为无生。”《中论》的第一个偈子。“诸法不自生”,不是无缘无故起来的;“也不从他生”,也不是上帝给我的,也不是谁给我的。“不共”,不共生,共生——因缘和合也是共生。“不共不无因”,不是无因生,那因缘在哪里?“是名为无生”,这样叫做无生法忍的无生。所以讲般若学唯识,学唯识、学般若的人,乃至学中观正见,不能不懂《中论》,龙树菩萨造的。《中论》同《成唯识论》这些都是最有价值的佛经。现在所批驳因缘也就是这个道理。
“又”,本经又说,“执生等便为无用。所相恒有,而生等合。应无为法,亦有生等。彼此异因,不可得故。”再说,“执生等便为无用”,他说,你因此执着了,一切有为法当它构造成功、成长的时候、生起来的时候,“便为无用”。当他一生、成长一成功了,已经过去了,它的生命作用价值已经丧失。“所相恒有”,所谓存在的,就是一些现象。“而生等合,应无为法”,他说如果这样讲的话,生而不生嘛,一切无常。那么所谓一切成长与不成长,归纳起来,都属于无为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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