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护法神因陀罗:二世纪印度北方邦
编者按:南怀瑾,1918年3月18日出生于中国浙江温州,2012年9月29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庙港太湖大学堂去世,享年95岁。南怀瑾是中国当代诗文学家、佛学家、教育家、中国古代文化传播者、学者、诗人、武术家、中国文化国学大师。历任台湾省台湾政治大学、台湾辅仁大学及中国文化大学教授。转载此文,仅供大家参考,不代表公众号观点。
“此种善故,定亦名善。”无想定尽管讲是外道,但不是那么大的外道哦!他是善业哦!无想是善业。所以无想天是色界天的有顶天的里头的哦!生在色界天的有顶天哦!所以“此种善故”,无想天、无想定这个种性还是善定哦!所以无想天、无想定也是善业道。
“无想定前,求无想果故,所熏成种,招彼异熟识。依定粗动想等不行,于此分位,假立无想。”所以修无想定的人,在这个无想定的前位,因为随时厌烦自己思想太多了,尤其是夜里睡不着的失眠的人,讨厌死了!自己脑子里思想怎么那么多!——那你除非修到无想果,呵!求无想定、无想天。“招彼异熟识”的果报,所以,这个色身的果报一完,就生无想天。当然那个无想天里头很舒服哦!可是无想,不用思想。如果勉强地讲,无想天里头不用思想,(但)不是死人哦,不是哦!那就是顽空了,那变成了木头、石头了。无想就是无想,是想阴受了盖覆;其他还有作用的。所以无想定就是讲粗动的烦恼灭了,佛学名词假叫无想定。“依异熟立,得异熟名,故此三法,亦非实有。”
这个是讲修无想定的果报,它的成果如何?那么因此讲无想天、无想定等等无心位,实际上你不要执着,“亦非实有”,这是为了逻辑分辨的名称上清楚,的确有那么一个功夫、有那么一个境界。你执着了,呆板地认为有个固定的道理呀,那也是错了。 (本来我们今天有个补充的资料要引用,讲到无想定、修持的道理,这个补充资料我以为这两个钟头是来得及的,现在一看,没有办法了,下一次再补。……)
《成唯识论》卷一正好讲完,卷二才开始。现在,讲到卷二的开始,又是一个麻烦,纯粹是哲学上思辨的问题。原文是:“复,如何知诸有为相,异色心等,有实自性。”
这是另一派佛学的观点,认为一切有为法、相(它的各种现象);“异色心等”,认为一切有为法同我们现在这个生命、肉体的生命、这个心之外,另外有一个存在的一个功能,有实在的自性。这个自性不是讲明心见性那个性,就是说有它的功能、性质。
这个道理怎么个说法呢?我们整个的佛法,分两部分:“无为法”,所谓证得道、涅槃、道果,是无为之道,所谓得道,得这个无为法。宇宙万有一切,都是有为的——“有为法”。这是佛学的分类。
那么所谓有为法,是有动相的,这是我们现在用的观念——有动相,一切有生灭的都属于有为。但是注意,我们认为、人类认为的动跟静两个,静态是不是无为呢?
静(安静这个静)也是有为法,不是无为,这一点特别要注意!所谓动、静,乃至于说清静与不清静等等,都属于有为法。如果认为无为法是清静的、是静态的,那也是个错误的观念。因为我们认为这个静态,所谓清净,也是色身、我们现在生命存在的这个思想范围所认为的观念。
真正的道体——无为法,它不属于动、也不属于静。有动、有静还是有为法。因此,《金刚经》上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乃至最后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就是《金刚经》所提到的有为的道理。有为法,本性也是空。
现在,根据佛学另一派,譬如南传佛学、佛教,像小乘佛学、小乘学派的《四阿含》里头的理论,认为这个心、外(物理的世界)是两重世界,心物是二元的。那么,因此他也根据经典,根据什么呢?根据《阿含经》、《楞伽经》,《楞伽经》的一节有几句偈语,认为一切有为法,“异色心”等,同我们现在心理、心的作用两样,有一个实在的自性,有它自己存在的性质。那么他们这一切理论啊,“契经说故”,因为佛说过的,《阿含经》啊、甚至大乘里《楞伽经》头上也提到过一点。但是,《楞伽经》并没有说有为法是另外有个存在的功能。所以这一派引证的理论,“如契经说,有三有为之有为相,乃至广说。”
他说经典上说到有为法有三种——“三有为”,这三种有为都有它单独存在的有为的这个现状、有它的作用,发挥这个道理就多了;“乃至广说”,很多很多。哪三种是有为法呢?就是“生、住、灭”,这是属于有为法的总论。生,一切万有的出生;住,等于现在所谓西方西洋哲学所讲的“存在”,存在的这个阶段;灭,就是过去了。生、住、灭,就是三有为法。这要记得啊!我们专门研究佛学的同学们就要记得了,所谓“三有为”是讲什么?“生、住、灭”。
那么,以这三个归纳了一切有为相,“乃至广说”,他说这个是单独地存在。譬如一颗种子里头生出来萌芽、开花、结果,是有它生出来这个阶段,在科学上我们讲也是承认的,一个东西是有个生出来的阶段。你说无常,它总要存在几秒钟、也要几秒钟;这个几秒钟是“住”(存在),过后没有。所以这个是有它独立存在的功能。
那么,下面认为——不对的!一切唯心嘛!不是这个道理。一切唯心,三界唯识。所以下面先提结论:
“此经不说,异色心等,有实自性,为证不成。”他说,你所提的理由不大对,对于经典、佛学的研究不透彻。譬如大乘经典啊,甚至于小乘经典,是有这么样的说法,但是没有说完;拿我们用一句佛学的惯语说,那个说话是“不了义”,没有彻底地说。了义教不是这个道理。
他说,经典、佛法没有真正说:这些宇宙万有的现象,生、住、灭的过程,“异色心等”,它有实在的独立存在的功能、自性。“为证不成”,他说你所引证的经典的道理(来)支持自己这个理由,不成立。下面原文说:“非第六声便表异体。色心之体,即色心故。”
下面首先碰到一个问题,“非第六声”,第六声是哪一声啊?这就很麻烦了。这就讲到、研究到“引声字母”。这个梵文发引声字母。那么,我们现在本院的同学正在学华严字母,那么就要研究到华严经典里头。“华严字母”,我们大家看到佛经印华严字母,每一卷后面都印着有字母的音声,这是非常重要的!很重要很重要!所以我告诉本院的同学好好研究好了,学外文啊,事半而功倍;学各种外文,会事半而功倍。也可以通“声明”,由观世音菩萨这个声明,通证声明而悟道,能够了解一切的音韵学。
所以华严经典所讲的有“八声”,八声不是平常处处这个意思——内义,我们牵扯到这个东西范围讲起来就太多了,是个专题。第六声,是华严字母所讲、梵文字母所讲第六“属声”。(专属那个属,属于的属,有归属。)这个就是说,一个东西有它的范围。譬如说我们买一个房子,钱付完了,这个房子属于你的,权利归你使用,你有权可以支配它;也可以卖它,也可以保有它;可以住,也可以转让人家。就是属于你的。连我们的身体也是这样,现在活着的时候,是属于我的,使用权属于我;是属于我的暂时的所有、暂时的使用,毕竟非我之所有。这个身体最后它要坏的,要死;只是现在活着,属于我的。第六声是“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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