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对一起案值2亿余元的钻石走私案提起公诉。该案是温州市首例钻石走私案。
温州海关缉私分局于2020年9月1日立案后,对温州的钻石货主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人实施抓捕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搜查,共计查获钻石及证书100余套、钻戒若干枚。
经温州海关缉私分局提请,温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及时固定在陈某某等人电脑内提取的账本、取货单、收货单等大量电子证据。
同时要求侦查机关对陈某某等人的手机进行电子物证鉴定,全面提取陈某某等人与深圳水客团伙及上下家的联系信息,完善证据锁链,为案件的批捕、起诉打下坚实基础。
经与深圳检察机关进行深入了解,承办该案的检察官逐渐掌握本案是一个集境外采购、“水客”通关、境内销售的走私链条,该走私链条涵盖境外订货、“水客”走私通关、境内收货加工销售等环节。







在此提醒:根据法律规定,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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