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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复始,万象更新。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无人机、无人机反制行业也将打开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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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交通运输部即将颁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与《条例》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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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4年1月1日零时(北京时)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UOM平台)将上线运行,网址为:https://uom.ca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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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所有类型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其所有人都应当按规定在UOM平台进行实名登记,取得登记标志后方可使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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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中国境内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可通过UOM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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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通过UOM平台提出飞行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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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内飞行时,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加强对空观察,及时发现和消除可能存在的空中相撞风险,并对飞行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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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为做好《条例》生效前后中型和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管理政策衔接工作,对于2024年1月1日以前已经设计定型、且不进行设计更改的中型和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如果相关运营人需要申请运营合格证从事特定类运行,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可经过局方接受的安全评定,在确认其具备开展特定运行活动的安全水平的情况下,取得特殊适航证
该过渡政策在2026年11月26日(国际民航公约对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管理要求生效日)之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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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换证及颁证准备工作
截至目前,通过通用航空管理系统补充填报和风险矩阵评估后,可完全转换运营合格证的企业共603家,部分转换(培训类)的企业共268家,合计87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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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以上所述为要点提示,所涉具体内容可参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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