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供应商物料送货流程,确保生产所需的物料组织和满足生产需求,提高仓储工作效率,维护生产与收货现场环境,保证公司资产安全,特制订此送货指引。

我司收货区为产业园1#楼六楼电子仓、综合材料仓及2#楼五楼原材料仓,根据供应链系统下单仓别送到对应区域,收货要求如下:
进入我司车辆必须按照指定位置停车,在规定区域卸货。
送货人员进入我司工作区域严禁吸烟、酗酒、偷盗等其他违规行为,如发现按我司行政管理规定处理。
送货人员将货物卸车后,务必整齐摆放在栈板上和收货暂放区,外箱有标识摆放高度的按外箱高度标识进行摆放,标签统一朝通道进行码放,来料外箱无破损、无变形,等仓管员确认清点及办理入库(栈板紧缺时需要供应商自带)。
必须严格按照采购订单交期收货,未按计划交货(超交),我司仓库有权拒收或暂缓接受,暂缓接受物料仓库没有保证数量及品质的义务。
送货每批物料必须附有送货单(含物流和快递),送货单必须是以SRM供应链采购订单生成的送货单填写信息必须完整,送货单不得涂改。禁止供应商使用A4纸、电子档等送货单,送货单位需供应商盖章、录入员需供应商打单人员签字。
凡是来料单据与实物不一致、无送货单有实物、标示信息不一致。信息不完整,仓管员有权拒收并参照《来料短缺处罚通知书》进行处理(见附表)。
送货必须包装完好且与《送货单》一致,《送货单》需填写供应商名称、采购单别、单号、送货日期、采购单单号对应的序号、品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等。包装外箱必须张贴我司《现品票》及《ROHS》标,《现品票》需按月份颜色进行张贴,《现品票》需标示清楚供应商名称、物料品号、物料规格、数量、送货日期。

箱内小包装袋上要求贴小标签,标签内容与外箱《现品票》上的标示内容必须一致。
同一物料要求包装统一,小包装数量一致,除尾数外每一箱整箱数量必须相同,尾数箱张贴明显“尾数箱”字样,将尾数放在最上层(参照以下图片),同一箱不允许两种物料或多种物料。
在进行物料收货过程中,供应商需协助仓管员进行数量的查验,按仓管员的要求把物料放置到指定区域;对于不配合的供应商,仓管员有权停止收料及入库动作。

对于属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品,供应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做退货处理,若一周内供应商未做退货处理,我司将自行处理。
送货时应严格按照我司一切相关管理规定和仓库相关规定,使用仓库的搬运工具(周转车、手动叉车等)时需妥善使用与保管,造成遗失或损坏的,我司将按照采购价值进行经济索赔,供应商使用完毕我司搬运工具(周转车、手动叉车等)后需放置在仓库指定的区域。
仓管员与供应商物料交接完毕后,供应商不得在收货现场内逗留,不得私自带走我司物料,不得在收货区仓库内返工。若生产紧急,需与品质部门协调后在指定区域进行返工。
供应商物料包材回收需经我司相关部门批准后在我司备案,供应商包材回收人员需指定并在我司仓库备案,方可回收。
以上如在交货过程中与仓管员有异议时,请送货人员与我司对应采购或仓库主管沟通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