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有关众筹的话题开始升温,尤其是咖啡馆众筹、光伏项目众筹、众筹买房、朋友圈众筹等事件引起人们的强烈关注,众筹作为一种点对点、小额、分散的创业融资形式,正逐渐渗入各行各业。
众筹一词是个舶来品,其概念源于众包,指个人或企业突破雇员与供应商的界限,从大量人群中征集服务、观念、技术或人力。众筹征集的是资金,实质上是面向资金的众包,具有基于网络、面向非特定人群、公开、广泛等特点。
众筹的起源与现状
虽然基于互联网的众筹是近年来才流行起来的做法,但是众筹的思想源远流长。例如1713年英国诗人亚历山大•蒲柏着手翻译古希腊史诗《伊利亚特》时,承诺在完成翻译后向每位订阅者提供一本六卷四开本的早期英文版的“伊利亚特”,这一创造性的承诺带来了575名用户的支持,总共筹集了4000多几尼(旧时英国的黄金货币)去帮助他完成翻译工作,这些支持者(订阅者)的名字被列在了早期翻译版的《伊利亚特》上。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商品(或称预售)众筹案例。
2001年前后,一家名叫ArtistShare的美国网站上线运营,2003年10月推出了一个粉丝资助音乐家进行唱片生产获得额外回报的项目,这一事件常被视为现代(互联网)众筹的诞生标志,ArtistShare也因此被称为“众筹金融的先锋”。音乐家可通过ArtistShare向粉丝筹集资金支持自己的唱片项目,粉丝们“支持”之后可以观看唱片的录制过程(在很多案例中,粉丝还可以观看“特别收录”的内容)。
ArtistShare的做法大获成功,其第一个项目就获得了2005年的格莱美“最佳大爵士乐团专辑”奖。
商品众筹
人们最熟悉的众筹平台莫过于美国的KickStarter,该平台成立于2009年,“资历”不深,影响力却很大。该平台最著名的项目是2012年的智能手表Pebble,Pebble项目于2012年4月17日在Kickstarter上发起时限为30天的筹款行动,当时创业团队的目标是希望筹集10万美元,结果在2012年5月19日项目结束的时候,一共有68,929个支持者,总筹资额度超过1000万美元。
KickStarter最近引起人们的关注的一个项目是Oculus Rift,它是一款虚拟现实头盔,2012年8月,该项目在KickStarter上募集近244万美元。2014年3月,Oculus公司被Facebook以2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
KickStarter是典型的商品众筹平台,其运作流程为筹资人(又称项目发起人)在众筹平台上创建项目介绍自己的产品、创意或需求,设定筹资模式、筹资期限、目标筹资额和预期回报等条目;平台对发起人的项目进行审核,把通过审核的项目放在网站上展示;投资者(也称普通用户、支持者)浏览平台上的各种项目,选择投资目标,根据项目设定的投资档位进行投资后,等待预期回报。对于成功筹资的项目,平台一般会收取按照一定的最终筹资额比例收取手续费,不成功的项目不收手续费。
股权众筹
在商品众筹之外,还有股权众筹、债权众筹和捐助型众筹等众筹类型。债权众筹即P2P借贷,已为大众所熟悉。而开篇提及的咖啡馆众筹、光伏众筹和朋友圈众筹多属于股权众筹,股权众筹因能直接为创业者、初创企业带来急需的资金,有力的支持技术和业务创新,而被人们寄予厚望,希望借助“全民”投资,实现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突破。
股权众筹与商品众筹的操作方式类似,但是它要求项目发起人必须为已经合法注册的公司,发起人把公司资料、商业计划书、融资额和融资比例提交给平台后,平台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网站展示;投资人浏览项目,选择投资目标,按照项目设定进行投资。成功投资后依据一定的法律手续获得公司的股权证明,成为公司的股东。由于在此过程中需要负担一定的尽职调查、资料审核乃至法律手续办理等职责,无论股权众筹项目是否成功,很多平台都会收取一定的固定费用,若项目成功,平台还会根据融资额的比例收取手续费。
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于股权众筹项目的风险远远大于商品众筹,后者的回报是一件固定商品,获得商品即意味着投资过程结束。股权众筹获得股权,其真正回报在于股权带来的分红和转让溢价,这与企业的长期经营息息相关,充满不确定性。因此股权众筹对投资人的要求较高,许多平台都推出了类似“领投人”的制度,借助专业投资人、机构投资者对普通用户进行引导,或者干脆设立较高的投资门槛,只允许“合格投资人”参与股权众筹。
投资风险与法律问题
作为一项投资,即使是商品众筹也带有较高的风险,因为投资者并不是预购一件已经存在的商品,而是投资给项目发起人,尽管有这些风险,投资人仍趋之若鹜,众筹项目和平台都日益增加,这主要是因为商品众筹投资人并不把获得回报作为唯一追求,其投资常常带有支持创业、捐助创意的性质。股权众筹也包含类似理念,但投资人要理性的多,其风险主要在于投资后的管理和相关法律问题。
股权众筹项目通过大众化、公开化的网站披露自己的融资意图,吸引投资者直接向其投资换取股份,这在很大程度上类似于公开发行股票,为保护投资人利益,避免企业通过虚假宣传、财务造假骗取资金,世界各国都对公开发行股票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一般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并不容易获得公开发行股票资格。即使在美国,因为法律问题导致业务受限,股权众筹远不如商品众筹引人关注。
2012年4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创业企业融资法案》(即JOBS法案),该法案允许满足某些要求的中小企业通过众筹平台进行公开发行,而满足某些条件的众筹平台也拥有注册豁免权,不用花费巨额资金注册为证券机构。该法案主要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负责细化、落实和监管,但是至今SEC尚未确定众筹平台监管细则的最终稿,美国股权众筹平台的监管问题悬而未决。
2014年3月,证监会称将适时出台股权众筹指导意见,在此之前和之后,证监会已经进行了大量的调研。最近,有媒体报道称国内股权众筹最快可能在6月份立法。
价值与前景
众筹模式消除了传统融资的中间环节(如银行、交易所等),利用点对点的直接投融资方式,结合互联网的巨大覆盖能力,提高了投资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具有内在的经济价值。众筹模式对接的融资端多为个人、初创团队或小型企业,单笔融资额度小;投资人多为普通民众,可投资金有限,单笔投资额度也很小。
“两小”一方面意味着众筹是对正规投融资行业的补充,传统上缺乏有效融资渠道的个人和小型企业,可借助众筹平台以较低成本获得资金,支撑自身的创新行为;另一方面意味着大量普通民众获得了直接参与创新业务投资的权利,共享创新收益。二者相结合,形成的市场机制、信用机制和技术机制对促进整个社会的创新氛围、解决小型企业融资难问题有着积极的实验和借鉴意义。
从产业意义上,商品众筹是对于商品生产流程的革新,它重新定义了“预售”的概念,引起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角色调整,消费者逐渐介入商品的设计和生产。这种模式有利于以小众带动大众,寻找长尾市场的规模效应,使得众筹平台成为支持创新的热土。股权众筹则改变了企业融资的方式,不仅有利于融资人,也为普通人带来了接触初创企业和进行相关投资的机会。
由此,可以预期:众筹市场规模继续扩大,平台数目可能大增;专业营销团队、商业咨询公司和供应链管理机构等更多第三方将参与众筹的生态;众筹平台的行业性增强,将出现更多垂直型众筹平台;而流程管理和投资者保护将成为众筹平台竞争力的关键。
文/ 李耀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