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报对象
2016年以后在湖北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校园科技创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初创科技企业。
二、
支持项目
在互联网、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信息服务以及文化科技融合等领域,具有一定创新性、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创新创业项目。
三、
申报条件
01
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应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注册地址应在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校园科技创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内;
02
企业法人代表应为2016年以后(含2016年)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03
企业与入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签有孵化协议书;
04
企业具有与项目开发、运营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05
企业运行正常,有发展潜力;
06
在往年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中已立项支持的企业不得再次申报。
四、
申报程序
01
企业申报。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填报《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将申报书纸质版提交给企业注册所在孵化器审核,由孵化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扫描。
02
园区审查。各孵化器应对园区内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审查和确认,确保创业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孵化器负责人在申报表的审查确认栏签字、加盖孵化器公章。
03
网上提交。企业进入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gov.cn,登录“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孵化器签字盖章的申报书纸质版扫描件(申报书纸质版扫描件必须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
04
项目推荐。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局负责在线上平台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根据厅计划管理账号登录省科技厅“在线申报”系统,对本地区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及推荐,无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校园孵化器盖章审核确认的申报项目不予通过。各单位在线上推荐完成后,请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汇总表及企业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省科技厅协调办。
05
网上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到2018年10月8日18:00截止。
五、
有关要求
01
各申报主体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如发现申报人提供虚假项目资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列入失信者名单,不再受理该申报主体的项目申报。对已拨付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02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选拔推荐一批优秀科技创业项目。各推荐审核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对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对违规违纪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六、
申报咨询
武汉优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莉、马莉玲
联系电话:027-81806055 027-87991057
联系邮箱:
湖北省科技厅
联系人:黄源、陈满
联系电话:027-87135795;027-8713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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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608、87265789、8722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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