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武汉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加快服务外包产业提档升级,根据《武汉市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武商规〔2017〕1号)要求,2018年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平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
一、支持范围和标准
平台资金主要支持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实施的平台项目。已被我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公共服务平台并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予以支持。
(一)支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国际市场推广平台、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信息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公共认证服务平台等重点平台建设。对提供公共服务必要的硬件设备购置、网络建设、软件开发、软件系统购置、技术购置、培训咨询、资料购置、课题调研、信息获取、分析处理以及平台运营维护等费用支出,按照不超过总费用70%比例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市场推广活动。对参加境外知名国际服务贸易展会或国内省、部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贸易促进活动所发生的展位费、搭建费以及境外广告宣传费给予5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支持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和相关机构组织发挥产业集聚优势,搭建特色服务平台,开展招商引资和服务贸易促进活动。针对其固定资产投资、市场拓展、招商引资、贸易促进活动等费用支出,按照不超过总费用50%比例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支持开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课题研究。申报单位围绕年度重点支持方向,结合我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进行课题研究。申报项目要求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数据详实,研究成果应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并提出初步的对策与措施,对工作决策有参考价值。
2018年度重点支持以下课题研究方向:1、武汉市构建服务贸易发展评价与考核机制研究;2、武汉市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3、武汉市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金融服务政策体系研究;4、武汉市服务业产业集聚与服务贸易协同创新发展研究。
(一)在武汉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服务贸易示范园区管理机构、中介组织和其他服务贸易公共服务机构。
(二)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依法纳税,经营行为规范,信用记录良好,近五年来无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三)具备开展服务所需的资金、场所、设备和专业工作人员,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服务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
(四)按规定积极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完成服务贸易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包括行业统计监测、行业调研、信息咨询等)建设的各项工作。
(五)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研究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或硕士以上学位,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鼓励承担单位联合其他单位,组织跨单位、跨行业、跨领域研究,鼓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项目。
三、申报截止时间
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