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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税总局集中曝光6起电商偷税案!

最新!国税总局集中曝光6起电商偷税案! 龙达企业服务
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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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释放了什么信号?






11月4日,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青岛等地税务部门曝光近几年依法查处的6起网红和网店偷税案件。揭开了一场场高销量、低申报的税务迷局。


No.1

“百万人气主播”的税收反差


在赤峰,一位名叫郭鑫鑫的网红主播拥有400多万粉丝,店铺销量突破128万件,直播间每日浏览量高达7-8万人次。


然而,税务系统显示,2020年至2022年期间,她申报的销售收入对应的税款仅有9万余元。


税务稽查人员发现,这位主播的实际收入超过1500万元,而她声称的收入只有26万元。隐匿巨额收入的事实已然清晰。


面对调查,郭鑫鑫先是辩称“不懂税法”,又说“平台已代扣代缴”。但核查发现,平台仅对其76万元的劳务报酬收入履行了代扣义务,不到总收入的5%。


最终,郭鑫鑫承认了隐匿收入的事实,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共计268.89万元。


No.2

服装店老板的“隐身术”


吉林的“胖多大码女装”店铺拥有百万粉丝,日均直播带货量巨大,但税务稽查人员却发现其申报的销售额始终未超过30万元,享受着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


当稽查人员展开调查时,发现实体店已停止经营,经营者唐萱也玩起了“消失术”,电话长期无法接通。


经过多方联络,唐萱以“人在广州”和“忘记密码”等理由推诿提供资料。税务部门依法调取了店铺的完整销售流水,发现唐萱将4400多万元的经营收入全部提现至个人账户


面对证据,唐萱辩称“花费巨大,利润所剩无几”,但却无法提供完整的财务账簿。


最终,唐萱承认了通过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的事实,被处以117.70万元的追缴和罚款。


No.3

假扮“小规模”的金牌店铺


2024年,哈尔滨税务局接到举报,一家名为“红博商贸城女人世界”的网络女装店未如实申报纳税


稽查人员实地核查时发现,该店在2022至2024年间实际销售收入高达7621万元,却仅申报183万元,连续三年申报税额为零。


且该店铺的登记地址并无实体店存在,店铺的实际经营者杨怡欧将所有直播收入通过平台结算后,直接全额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更令人惊讶的是,杨怡欧刻意将单季度申报额度控制在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内,制造符合免税条件的假象,而实际上其年销售额早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数倍。


在确凿证据面前,杨怡欧承认了其通过隐匿网络直播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偷逃税款的违法事实,接受189.03万元的处罚决定。


No.4

号称“每单必开票”的塑料制品厂


常州市税务局接到举报,常州以马内利塑业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平台销售塑料制品,2018至2022年期间,将部分未开票销售收入转移至个人银行账户,涉嫌偷税。


但法定代表人赵满满信誓旦旦地表示:“我们网店每一笔交易都主动给消费者开发票,从来没有漏报过收入。”


然而,税务部门通过调取平台经营数据发现,该公司销售收入合计约3000余万元,当期实际申报2249.46万元,约有30%的收入未体现在企业账簿中。


这些未开票收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转入了赵满满的个人账户。


面对稽查人员整理的平台经营数据,赵满满最终承认了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的违法事实,公司被处以225.28万元的追缴和罚款。


No.5

一个老板的12家“独立”网店


南昌市东湖区上品屋服饰店表面上,这是一家普通的服装店,但实际上,经营者魏淑华用三个经营主体在5家线上平台注册了12家店铺。


稽查人员在写字楼内发现了这家店的大本营:


直播设备齐全,仓库中10余名工作人员忙碌地处理订单,两台电脑不停打印发货单,仅近两年的交易记录就高达81.4万笔,远超单一网店的规模。


魏淑华坦言,为了获取更多流量和销量,她打造了不同年龄的主播对应不同网店,但实际都是同一团队运营。三年来,她合计少申报销售收入1.64亿元。


最终,这家“小店”面临669.58万元的巨额追缴和罚款。


No.6

海鲜店的“体外循环”


青岛市税务局接到举报,南区尚品优食品店以“渔船打捞”为卖点直播销售海鲜产品,销量高达184.3万件,但缴税金额极低,存在偷税嫌疑。


稽查人员核查发现,该店铺以“渔船打捞”为卖点吸引消费者,连年获评金牌店铺,经营数据亮眼。


但这家店铺成立3年仅有一笔36元的税款申报,且该店铺从未设置合规的会计账簿,仅用字迹模糊的手工记录本记账


更巧妙的是,店铺形成了“购销均不入账”的体外循环:上游采购不索要发票,下游销售不开发票,所有资金通过负责人尚修成的个人账户流转。


起初,尚修成辩称银行流水是“个人贷款”,但在完整证据链面前,他最终承认通过隐匿收入偷逃税款177.12万元,被处以308.83万元的罚单。

除此之外,在刚刚过去的10月份,按照今年最新法律法规,包括淘宝、抖音在内的6500多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已向税务部门提供了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


在这一背景之下,税务部门一次性披露6起网红和网店偷税典型案例,释放了什么信号呢?


信号一:平台涉税义务被进一步压实


此次曝光的内蒙古赤峰市网络主播偷税案中,税务部门明确提及“对平台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行为,将另案处理”,这一细节极具代表性。此次案件再次强调平台的“法定代扣代缴义务”,标志着平台作为涉税信息报送和税款代扣的关键环节,其责任被进一步压实,未来若存在失职行为,将面临直接追责。


信号二:“部分合规”不存在,只要有隐瞒就需承担处罚


6起案件中,常州某有限公司网店的情况尤为特殊:税务机关通过平台经营数据核查发现,该企业日常经营相关销售收入合计约3000万元,而实际申报仅2250万元,隐瞒收入占比约25%。


这一案例戳破了不少企业主的“侥幸心理”——很多人认为“大部分收入已申报,算部分合规”,但从税务执法逻辑来看,“合规”是全量概念,不存在“部分合规”的说法。二者的唯一区别仅在于“处罚金额”,但“隐瞒行为本身需追责”的性质不会改变。


信号二:“多主体、多店铺”混同经营,将面临“合并检查”风险


南昌市某服饰店的案例,揭示了电商行业普遍存在的“多主体混同”问题,最终税务机关将其“视同为同一纳税主体”,进行合并检查与补税处罚。这一处理逻辑的核心在于“实质重于形式”——即便有多个营业执照作为“外壳”,但若存在“财产混同、人员混同、业务混同、核算混同”,税务机关可穿透形式,按“同一主体”追责。


信号四:补税成本可测算


“补罚倍数”即“最终需缴纳的总金额(税款+滞纳金+罚款)与少缴税款的比例”。


6起案件中,这一倍数普遍在1.7倍-2倍之间,按此测算:若隐瞒收入1000万,按10%补缴税款(100万),最终需承担的补税+滞纳金+罚款总额约为170万-200万,成本极高。


再次提醒各位老板,这6起案件是税务部门向电商行业发出的强烈信号:随着税收大数据技术的完善,任何隐匿收入的行为都难以逃脱法眼。依法纳税是所有经营主体应尽的义务,合规经营才是正道!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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