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涉税问题
工作服等服装支出税前扣除、进项税额抵扣及个税问题?
购买工作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因此,企业为员工订制统一的工作服如果符合上述文件情形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
工作服不一定是劳保
答:
劳保用品,就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说得直白点,那就是对健康有安全保护作用的。
劳动保护支出的范围包括:
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企业以上支出计入劳动保护费,可以税前扣除。
需要提醒的是,劳动保护费的服装限于具有“保护作用”的工作服而非所有工作服,如:环卫工人、建筑工人的工作服,都有保护和防御作用,属于劳动保护费的服装;酒店员工要求统一服装,虽工作服仅助于形象作用,属于正常经营必需,就不属于劳动保护费,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
“不是劳保就非得是福利”是错误观念
答:
企业购买为了正常经营需要,统一服装,就和买的办公桌、电脑一个样,就是生产经营需要的工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在企业所得税上,为了正常经营需要统一服装的支出,就是企业合理的支出,和什么劳保用品、福利不是一回事。
【例1】酒店大堂服务员统一着装,以及银行柜面服务人员统一头饰、丝巾、服装,这些就不属于劳保用品,也不属于职工福利费,是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企业按照相关成本费用分类计入相关科目。
工作服有“限制”吗
工作服没有类型的限制,不是说西服就不能税前扣除;工作服没有金额的限制(需要关注合理性要求),不是说高档服装就不能税前扣除,文件规定的是“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员工工作时….”,主要看是否与“员工工作时”直接相关。
实质就是与生产经营相关,儒普斯财税建议:企业要在管理制度中规定员工工作服具体使用范围、用途与作用;并要有采购合同、入库记录、出库领用记录;必要时要把统一标准的员工工作服着装示意图粘贴于现场作业处。
【例2】汽车销售企业,为员工统一购置西服,虽购置的是西服,为了正常经营需要统一服装的支出,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例3】咨询公司,因企业形象需要,为员工统一购置西服,要求工作时着装,虽购置的是西服,为了正常经营需要统一服装的支出,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例4】运动俱乐部或服装店,因销售经营行为的需要,为员工统一购置登山服,虽购置的是登山服,为了正常经营需要统一服装的支出,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但是汽车销售企业或会计事务所,为了员工统一购置登山服,就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了,按照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因为不符合“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同时也与生产经营不相关。
【例5】高档酒店,为了酒店形象,为员工统一购置高档西服(如大堂经理、酒店门童工作时着的高档职业装,虽购置的是高档西服,为了正常经营需要统一服装的支出,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企业购买工作服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购进固定资产;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企业购买工作服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答:
实际工作中,企业购买的工作服有两种情况,尤其是制造企业或建筑施工企业,工人有工作服,保安有保安制服,购进的这两种工作服虽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进项税额是否允许抵扣,关键在于购进的工作服是属于允许抵扣的劳动防护用品,还是属于不允许抵扣的集体福利。如果经确认属于劳动防护用品,则可以抵扣;否则,则不予抵扣。
一般情况下,工人的工作服都属于劳保用品,因为车间与施工现场的工作服都有特殊的防护功能,而办公室员工制服和保安制服往往属于集体福利这一类。
总结如下:
(1)属于“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产生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属于劳保范围的工作服产生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3)属于职工福利费性质的服装或工会经费开支范围的服装,其产生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进项税额。
顺便说一句,职工福利费性质或工会经费开支范围的服装,就不叫“工作服”了。
(4)如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别忘了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5)儒普斯财税建议:企业要在管理制度中规定员工工作服具体使用范围、用途与作用;并要有采购合同、入库记录、出库领用记录;必要时要把统一标准的员工工作服着装示意图粘贴于现场作业处。
实例:
【例6】高档酒店,为了酒店形象,为员工统一购置高档西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产生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例7】建筑工人的工作服,属于劳动保护费的服装,产生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例8】企业召开职工运动会,购买的运动服,属于职工福利性质,也可以以工会经费开支,其产生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进项税额。
【例9】企业自行食堂(不对外经营)人员的工作服,属于职工福利性质,其产生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进项税额。
就在昨天儒普斯的客户发来下面这张发票,问能否报销?
注意:还是专票哦!
上面我们说了这么多,如果我们财务人员收到老板给你的这张票,应该知道如何拒绝与解释了吧!
就下面这张发票,员工服饰费支出增值税与企业所得额的处理: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员工服饰如果为变相福利,不允许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儒普斯财税特别提醒:各位企业的负责人与采购人员,开票需谨慎,特别是开专票时,因为有些专票如果无法列入企业报销,这些专票将是企业永远的滞留票,大量的滞留票在税局系统中会有风险预警。
工作服与个税关系
答:
(1)属于“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2)属于劳保范围的工作服,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3)属于职工福利费性质的服装或工会经费开支范围的服装,属于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需要合并员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
(4)如以货币形式发放的置装费收入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