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参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综上而言,取得的手工制作的清单是不符合开具要求的。
我的问题是:办公用品汇总开专票是针对一般纳税人的。那么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呢?他们要去税务局代开专票,税务局不愿意给他们开税控清单,该如何?
严格来说,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应该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清单,部分地方税务局也已经出台了明确规定要求按上述要求代开专票。
但是从实务上看,对于销售货物种类较多的情况,部分税务机关要求可以由销货方自行填报清单,由税务机关将所代开发票的发票代码、号码填列到销货清单的相应栏内。
例如《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国税函[2005]59号)第五条规定,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时,销售货物品种较多的,可以汇总开具专用发票。如果所售货物适用的税率不一致,应按不同税率分别汇总填开专用发票。汇总填开的专用发票必须附有加盖销售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对销售货物品种较多的,销货清单可由销售方按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清单格式(见附件一)自行填报,连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交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将所代开发票的发票代码、号码填列到销货清单的相应栏内。购货方应索取销货清单一式两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
大连在答纳税人疑问时也曾经明确可由销售者自行出具清单。
以上是部分税务机关在实务中的做法,但是不同地区税务机关会存在执行口径不一的情况。既然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建议代开专票时向税务机关说明需要另附清单的情况,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做法执行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