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5月3日
政策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1号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现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5月7日
问题1
企业申请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税务机关支付的时限是多久?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第六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应在“三代”单位和个人申报并结报票款后,按有关规定支付“三代”税款手续费。对不能及时支付的,应予说明,并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因此,企业申报并结报票款后,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支付“三代”税款手续费。对不能及时支付的,应予说明,并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问题2
企业的员工由于家人生病等个人原因向企业借款,企业不收取员工利息。员工不支付利息,是否会被视为是由于任职享受的一种福利而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由于员工个人并未实际取得所得,因此 ,企业的员工由于家人生病等个人原因向企业借款不支付利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问题3
员工向企业借款用于归还个人买车贷款,年度终了未及时归还,此笔借款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的规定,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向企业借款用于归还个人买车贷款,年度终了未及时归还,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感觉好!请关注我们吧,转发分享是一种美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