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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正式拉开帷幕啦!税务局已发文通知,这项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哪些人应当办?什么时候办?在哪办?......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
01
不延期!
这项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
1、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31日结束!
3、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6月底结束。
02
哪些单位需要进行
经营所得个税的汇缴?
1、个体工商户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3、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
4、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上述纳税人,如果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进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03
经营所得的个税税率表
经营所得汇缴能否减去6万元?
除了工资薪金综合所得允许减去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以外,经营所得也可以允许减去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但是千万不能重复扣除!
根据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减除。
但是,如果您当年既有综合所得又有经营所得,则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只能在综合所得中扣除。
所有的经营所得都需要汇算清缴吗?
1、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年终不再进行汇算清缴。
2、对于查账征收的经营所得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04
填报什么申报表?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05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
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登陆扣缴客户端,点击上方“生产经营”,点击左侧“年度汇算申报”按钮,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若该税款所属期已有申报成功或待反馈的明细记录,则【收入、费用信息】不允许修改。报表保存成功后,可进行申报表报送。
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点击【经营所得(B 表)】,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将信息全部填写完之后,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如果在远程办理中遇到问题,也可以携带申报表和相关资料,前往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税务、宁波税务等。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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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正式拉开帷幕啦!税务局已发文通知,这项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哪些人应当办?什么时候办?在哪办?......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
01
不延期!
这项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
1、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31日结束!
3、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6月底结束。
02
哪些单位需要进行
经营所得个税的汇缴?
1、个体工商户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3、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
4、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上述纳税人,如果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进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03
经营所得的个税税率表
经营所得汇缴能否减去6万元?
除了工资薪金综合所得允许减去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以外,经营所得也可以允许减去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但是千万不能重复扣除!
根据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减除。
但是,如果您当年既有综合所得又有经营所得,则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只能在综合所得中扣除。
所有的经营所得都需要汇算清缴吗?
1、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年终不再进行汇算清缴。
2、对于查账征收的经营所得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04
填报什么申报表?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05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
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登陆扣缴客户端,点击上方“生产经营”,点击左侧“年度汇算申报”按钮,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若该税款所属期已有申报成功或待反馈的明细记录,则【收入、费用信息】不允许修改。报表保存成功后,可进行申报表报送。
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点击【经营所得(B 表)】,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将信息全部填写完之后,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如果在远程办理中遇到问题,也可以携带申报表和相关资料,前往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税务、宁波税务等。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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