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开始!跟着小龙一起看看吧!
No.1
开始!2025社保年度
缴费工资申报
【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应在社保年度切换前的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内为在职职工申报上一年度的缴费工资。
2025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的时间为2025年5月1日—2025年6月25日。
注意:用人单位为职工申报的缴费工资用于确定下一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每年仅需申报一次。
【申报范围】
在申报时间范围内,凡存在有效参保职工的用人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属于申报范围,应进行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
申报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当前有效参保职工均应进行申报。
【申报内容】
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内,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本次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
对上一年度工作不满一年的职工,按照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对于当年新招录职工以起薪当月全月工资收入进行申报。
【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主要由六个部分组成:
特别注意: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都要纳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计范畴噢!
【申报渠道】
用人单位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人单位)、电子税务局渠道办理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No.2
哪些工资收入应
计入社保缴费基数?
2025年度社保基数已经开始申报了,哪些工资收入应该计入社保缴费基数呢?
社会保险(五险)的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的。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以下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社保基数:
一、应计入社保基数的工资项目
基本工资:固定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
绩效工资与奖金:绩效工资、年终奖、季度奖、提成、全勤奖等(需分摊到各月计算)。
津贴和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高温津贴、夜班津贴等(固定发放部分)。
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延时加班的工资。
其他货币性收入:股权激励(行权所得)、课时费、稿费等与劳动相关的收入。
二、不计入社保基数的项目
非工资性福利:餐补(如直接提供餐饮)、差旅补贴(实报实销部分)、节日实物福利等。
一次性补偿:离职补偿金、工伤赔偿、生育津贴等。
特殊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如援疆援藏补贴)。
非货币性收入:社保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商业保险等。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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