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并向党总裁代董事长:
作为红岭创投十余万出借(受害)人的代表,我们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2022)粤03民初50号民事判决书,现就贵司内蒙古分公司4.5亿元债务执行问题提出严正交涉。
一、法律事实不可撼动
1. 债务关系司法确认
根据判决书第8、9页载明:贵司内蒙古分公司于2017年6月签署《业务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编号:(呼)合字【2017】34号明确对“青橙紫苑”项目3亿元借款及其利息罚息承担兜底回购和清偿义务。2018年6月借款到期后,债务人内蒙古联发房地产违约,贵司至今未履行法定担保责任。
2. 判决义务明确具体
深圳中院2023年1月5日判决(已生效):
①支付本金296,467,000元及年利率21%的逾期罚息(计算方式详见判决主文)
②总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民法典》第74条)
③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
3. 程序滥用已被否定
针对贵司以“2022粤03刑初236号刑事案件”为由提出的执行异议,深圳中院执行局已作出(2022)粤03执异1025号裁定,明确指出:“周世平个人犯罪事实与本案担保合同纠纷无法律关联,两者行为实施主体、法律关系、要件事实均不相同,不予采纳中止执行申请。”
二、法定责任不容推卸
(一)央企法治责任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国资发法规〔2022〕6号):
第8条:中央企业应带头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维护司法权威;
第15条:将依法履约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二)债务处置能力
据贵司2023年三季度财报(来源:上海清算所):
货币资金余额:217.34亿元
净利润:15.51亿元
资产负债率:89.67%(仍属AMC行业正常水平)
以上数据表明,贵司完全具备履行4.5亿元债务的能力。
三、社会代价不可承受
1. 民生权益危机
本案债权已纳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红岭创投清退方案(深互金整办〔2021〕XX号),涉及待兑付资金规模达162亿元,直接影响107,283名登记出借(受害)人(数据来源:红岭创投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数据、深圳中院周世平刑案(2022粤03刑初236号)判决书)。
2. 社会稳定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意见》(国发〔2022〕12号),对涉众型金融债权案件应“优先处置、快速执行”。若贵司继续拖延,可能导致:
①触发《信访工作条例》第34条规定的群体性事件上报机制;
②引发金融债权人对AMC行业系统性信任危机。
四、严正诉求
我们代表广大出借(受害)人要求贵司:
1. 立即停止程序滥用
自本函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撤回所有无法律依据的执行异议申请。
2. 全面履行判决义务
自本函送达之日起30日内,联系红岭创投公司向红岭创投专项追缴账户支付全部判决款项,并提供付款凭证公示。
3. 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9条,在贵司官网开设“青橙紫苑项目债务处置”专栏,每周更新还款进展。
如未在上述期限内履行义务,我们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①向财政部金融司、国务院国资委监督局递交监管举报函;
②申请法院将贵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1条);
③发起“万人联署请愿”,通过合法途径向中央巡视组反映情况。
五、郑重提醒
贵司当知:
①法律层面:每拖延一日,将新增迟延履行利息约17.28万元(以本金2.96亿元×日利率0.0575%计);
②政治层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年已通报7起“国企逃废债”追责案例,相关责任人最高被处开除党籍;
③历史层面:贵司作为“中国铁物债务危机”化解者,当深谙“守信者得市场,失信者失民心”的行业铁律。
望贵司慎思!
红岭创投出借(受害)人代表: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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