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任性,备注栏填写别随便!
案例一:
发票备注少些几个字,受票公司损失二十万!
女1号:曹税心
“唉,真倒霉,我们公司被税务局稽查,查出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合规,说不让税前扣除。”
男2号:麦白峰
“不让税前扣除那就调增吧,发票不合规还不是因为你这个会计审核不认真。”
女1号:曹税心
我哪里不认真了?我又上网查真伪,又核对名称账户,反复核对没有一点错误才付的款。
男2号:麦白峰
那就怪了,既然发票一点错误都没有,检查人员凭什么不让税前扣呢?你可以和他们理论一下。
女1号:曹税心
写在票面上的内容都对,就只有一点,备注栏上是空白的,没有写该写的内容,所以检查人员说不能扣。
男2号:麦白峰
噢,原来如此,你为啥当时不检查备注栏。
女1号:曹税心
我以为备注就是想写就写,不想写就可以不写啊。前些年检查的时候也没人说过备注栏必须写啊。
男2号:麦白峰
哎,你是拿老眼光看新问题啊!营改增以后,已经规定了好些备注栏必填的情况,你可得好好再学习一下了,别在同一个坑里跌倒两次。
提醒:
发票备注栏并非想写就写,不想写就不写!
作为会计工作人员,因小失大的事情,要特别注意!
案例二:
发票备注栏漏填几个字,百万进项税额无法抵扣!
一家公司在一次税局稽查该企业时,被指出存在大量取得的专票不符合规定的现象。
其中提到2017年度的房租990万元,取得是一般计税增值税率11%的专票,由于出租方会计开票时候太大意,在发票备注栏漏填了不动产的地址,从而导致他公司98.11万元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
提醒:
符合条件但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信息的增值税发票,将不能作为有效税收凭证哦!
别小看发票备注栏
今天我把相关发票《备注栏信息》,依据相关税收政策文件,逐一给您整理出来,今天起,备注栏必须这样填:
以下3张图片可点开保存在手机相册中,支持放大随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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