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被判6年,公司罚赔4.7亿!危废专项整治行动一直到2022年12月!危废管不好,可能要坐牢!
环保人联盟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近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为这三个重点,力求通过认真摸排、重点监管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严惩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重点检查的行业企业:
在国家方案的基础上,结合云南省实际拓展了重点检查范围,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C26)、医药制造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C27),涉重金属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四类行业企业作为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的区域: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数量、产生量以及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数量,确定昆明、曲靖、玉溪、红河、大理、昭通、楚雄、文山、保山、德宏、怒江、丽江、迪庆等地作为重点区域,省级部门将加强督促指导。
重点打击的五类行为:
1.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2.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3.向河流、河道、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的;
4.无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的作坊、工厂或以合法形式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5.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及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广东:发现这些企业存在环境问题!收好提醒函→
近期,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二支队全员出动,奔赴各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及春节前生态环境领域疫情防控、环境安全生产等专项检查,全力保障节前生态环境领域安全。

某金属制品厂按照要求对其压铸机集气罩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废气收集效果
同时,市生态环境局也要求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必须加强上级督察以及市局反馈问题企业后续整改落实情况的后督查,严格督促企业真正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拖延整改、拒不整改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送上环保法律书籍及《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春节前后环境安全防范工作的提醒函》
江苏: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从南京市安委办获悉,将以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企业、港口码头企业为对象,以危化品储存场所(堆场)、港口、物流仓库、危废仓库、停产停业以及关闭退出企业为重点,开展化工(危化品)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告诉编者,南京市各板块、部门将立即组织对化工、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企业进行“过筛式”全覆盖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对停产超过6个月以上企业,将参照关闭企业,清空、置换设备及管道内的危险化学品,全面清理库存物料,落实可靠隔离措施。对停产关闭企业,将严格落实“两断三清”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断电、断水、清物料、清设备、清场地工作,不得出租和出借厂房、装置、设备设施、场地,不得利用原有装置、设备、设施等从事违规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对停产停业以及关闭企业存有物料的,一律按正常生产企业监管,严格实时监控、按时巡检,做好原始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山东省烟台市五彩龙金矿今年“1.10”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安委办通知要求,我局将结合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开展涉及危险废物、环境治理设施的企业以及关闭退出化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保障生态环境领域环境安全。

山东: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为筑牢环境安全防控,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将环境安全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从各股室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两个执法组,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开展集中执法检查。一是突出重点。采取 “四不两直”的方式,重点对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企业和涉重金属、危险废物以及其它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企业开展检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二是强化督导。督促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履行环境安全各项义务,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对严重危及环境安全的,立即责令停产整改。三是规范管理。加强应急值守,认真做好人员、车辆、物资、仪器设备等方面的应急准备,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组织应急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科学处置。


新增多项罚则,最高罚款500万元
修订案对部分违法行为的罚则进行了修订,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提升至100万元,一些以往没有具体罚则的行为,也加上了相应的罚则。
《固废法》修订案涉及罚款的主要变更点:
违法行为 |
新罚则 |
产生、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信息 |
5-20万元罚款 |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管理所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的; |
10-100万元罚款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 |
10-100万元罚款 |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
10-100万元罚款 |
不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 |
10-100万元罚款 |
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
所需处置费用三至五倍罚款,20万起 |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 |
所需处置费用三至五倍罚款,20万起 |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
10-100万元罚款 |
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
10-100万元罚款 |
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
10-100万元罚款 |
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
10-100万元罚款 |
| 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 | 责令退运,50万-500万元罚款 |
| 未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 限产或停产,50万-200万元罚款 |
| 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 责令停业或关闭,100万-500万元罚款 |

规范化管理要点: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上墙”: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并在适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
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标识: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
(危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
危险废物源头分类:
危险废物应按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等)。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管理:
防渗处理
泄露液体导排渠道
危险废物贮存台账
贮存场所外设置监控
贮存场所落实双人双锁管理
台账资料齐全:
包括: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环评材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合同、财务数据、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业务培训记录)等。




















































<一>危废暂存间应这样建!对错对比照片:
说明:危险固废标识
下方只有一根骨头,非两根!
危废暂存间应这样建:
危险废物贮存间必须要密闭建设,门口内侧设立围堰,地面应做好硬化及“三防”措施,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
危险废物贮存间门口需张贴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和危废信息板,屋内张贴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标签

▲适合于室内外独立树立或摆放的危险废物标签
危险废物贮存间需按照“双人双锁”制度管理,即两把钥匙分别由两个危废负责人管理,不得一人管理。
不同种类危险废物应有明显的过道划分,墙上张贴危废名称,液态危废需将盛装容器放至防泄漏托盘内并在容器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固态危废包装需完好无破损并系挂危险废物标签,并按要求填写。

▲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标签填写注意事项:危险情况和安全措施必须分别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用语和安全用语填写。

▲危险废物种类标志
建立台账并悬挂于危废间内,转入及转出(处置、自利用)需要填写危废种类、数量、时间及负责人员姓名。

危险废物贮存间内禁止存放除危险废物及应急工具以外的其他物品。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这样建
贮存场所地面须硬化处理,并涂至少2mm密度高的环氧树脂,以防止渗漏和腐蚀。存放液体性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须设计收集沟及收集井,以收集渗滤液,防止外溢流失现象。

化学性质不相容的危废一律分隔堆放,其间隔应为完整的不渗透墙体,并在各区域醒目位置设该类危废的标志牌。

贮存场所不得连接市政雨水管或污水管,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冲洗废水必须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报环保部门审批。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江苏响水爆炸事故中就有很多消防员是在二次爆炸中牺牲的。为确保在发生危险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能够及时、迅速、有序地处理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及人员伤害,保障公司群众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厂危险废物。
一. 危险废物意外事故的确认
危险废物意外事故是指危险废物在产生、收集、贮存、处理等环节上出现了扩散、流失、泄漏、人员受伤等情况。
启动本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处置。
二. 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分级
根据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发生后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及环境污染程度分为三级:
一级:发生危险废物流失、扩散、泄漏时,需紧急处理的。
二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废液、废油)意外事故导致厂区环境污染(50—200㎡)或人员(2-5人),须对区域污染紧急处理或对受伤人员紧急救护的。
三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废液、废油)意外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或5人以上受伤,须对受伤人员提供危险救护和现场救援的;导致厂区200㎡以上污染,需紧急处理的。
三. 指挥系统与职责
环保科负责对上级部门报告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情况,协调市专家组的鉴定工作,保障信息通畅。
人事部负责组织专家及相应的医务人员,做好受损害人员诊断、治疗、抢救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负责紧急处理时家属的安抚工作。
环保科负责协调事故现场的监测,以及控制措施效果的评估;负责组织协调现场人员分流、调查采样的安全。
人事部负责保障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时所需危险防护用品的供应。
环保科负责危险废物的集中、收集、转贮、防止损失加重。
四、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
1.不同品种危险废物分别存放在不同容器中,不得混合。
2.危险废物贮藏间外贴有“危险废物”字样标识
3.固体危险废物:包装完整,不渗漏。
4.液体危险废物:容器密封、有盖;
5.气体危险废物:容器密封、安全阀良好。
6.危险废液暂时存放应采取防渗漏、防外溢措施。
7.各部门及承包商在设备维修中产生的废油、设备漏油和汽车维修废油应全部倒入指定区域的废油桶中。
不得倒入厂内、外空地、草地及地下管网的检查井中。
洒漏在地面的废油由责任部门(相关方由相关负责部门监督)用棉纱或报纸清除。
8.擦机器、设备及擦油手的废油棉纱,需放置在各部门指定的废油棉纱容器内。
集中送到废弃库按危废处置。
9.废弃或暂时不用的空油桶应送交废弃库集中存放,避免油污污染地面及雨水冲刷后污染地下水。
五、意外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级响应:
1.1 意外事故现场立即进行处理,包括洒散危险废物的再收集,必要时采样监测,由环保课 生产车间负责。
1.1.1 若属危险化学废液少量洒漏,立即用水清洗。
1.1.2 若属废油少量洒漏,立即用废纸或棉纱擦干净,带油废纸或棉纱集中送到废弃库按危险废物处置。
1.2 意外事故报告:48小时内向卫生局、环保局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抢救工作情况,由总务课负责。
二级响应:
2.1 意外事故现场立即进行处理,包括洒散危险废物的再收集,必要时采样监测,由总务课负责。
2. 1.1 若属危险化学废液多量洒漏,(导致厂区环境污染50—200㎡),立即用木粉或棉纱吸收废液,产生的废木粉或废棉纱送到废弃物指定地点按危险废物处置。
2. 1.2 若属废油多量洒漏,(导致厂区环境污染50—200㎡),立即用棉纱吸收废油,然后用木粉擦干净带油地面,产生的废木粉或废棉纱送到废弃物指定地点按危险废物处置。
注意现场禁带火种。
2.2 意外事故受伤者就地隔离治疗,密切观察接触者,必要时请医院医生协助救治,由办公室负责。
2.3 意外事故实施现场管制,由总务课负责。
2.4 意外事故报告:24小时内向卫生局、环保局主管部门报告查结果,采取相应紧急措施,由生技科负责。
三级响应:
3.1 意外事故立即进行相应处理,包括洒漏危险废物的再收集,由总务课 生产车间负责。
3. 1.1 若属危险化学废液大量洒漏,(导致厂区环境污染200㎡以上),立即用大量沙土吸收废液,产生沙土送到废弃物指定地点按危险废物处置。
3. 1.2 若属废油大量洒漏,(导致厂区环境污染200㎡以上),立即用棉纱吸收废油,然后用大量沙土吸收废油,然后用木粉擦干净带油地面,产生的带油木粉或沙土送到废弃物指定地点按危险废物处置。
事故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注意现场禁带火种。
3.2 意外事故报告:1小时内向卫生局、环保局主管部门报告,由人事部总务课负责。
3.3 立即组织医护人员开展救治,由人事部负责。
3.4 做好监测,观察其发展动态,随时向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人事部总务课负责。
3.5 立即组织保障抢救、抢险物资供应,由人事总务课负责。
3.6 作好相关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由生产车间、总务课负责。
3.7 意外事故实施现场管制,由环保课负责。
六、结束响应
2021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大会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完善危险废物环境标准体系,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生态环境部将逐步完善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相关污染控制标准。新修订的《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实施,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污染防治要求。
为协助企业更好地适应新标准,交流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和设备,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规范化运营水平,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2021年5月21-23日在杭州召开“2021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大会”。
会议将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宏观政策背景,邀请政、产、学、研以及业内的权威专家,聚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标准的落实,深入探讨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推广环境治理最佳可行技术与设备,并为所有与会者提供高质量、高价值的技术设备交流平台,助推行业发展。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1-23日(21日报到)
地点:杭州
二、会议主要议题
(一)会议报告
模块一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标准篇
1. 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
2. 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进展
3.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解读
4.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解读
5. 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污染控制标准进展
6. “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基本思路
模块二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合规运营篇
1.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
2. 危险废物名录与鉴别
3. 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
4. 危险废物治理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5. 危险废物治理行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6.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7. 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与数字化管理
8.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行评价
模块三 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与设备篇
1. 危险废物焚烧烟气中二噁英控制技术
2. 危废行业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3. 危废贮存库恶臭废气的高效收集系统
4.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5. 危废治理行业废气污染调查与优先控制污染物筛选
6. RTO技术和RCO技术在危废治理VOCs的应用工程示范
7. 吸附材料、催化材料、生物膜和吸收剂在危废VOCs的选择和应用
8. 危废行业VOCs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治理案例
9. VOCs 资源化回收技术(吸附—冷凝工艺)与工业化应用案例
10. 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设备及解决方案
11.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12. 含盐有机废水树脂吸附净化及废盐资源化技术
13. 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催化湿式氧化技术
14. 含盐有机废水蒸发残盐热解固化技术
15. 高抗生素残留发酵类废水高效深度处理技术
16. 过热蒸汽碳化裂解处置高COD高盐废水技术与装置
17. 高级氧化技术及膜技术在危废行业废水中的应用
18. 协同处置水泥窑炉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问题探讨
19. 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气NOx超低排放最佳治理技术
20. 生化剩余污泥催化减量和无害化新技术
21.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22. 危险废物预处理技术与设备
23. 危险废物信息化、智能化运营监管系统
24. 危险废物智能仓储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