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应急管理局通报:2021年1月22日11时32分左右,位于石景山区八角街道 的北京市家门口饭馆(以下简称家门口饭馆)发生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造成10人受伤(2人轻伤、8人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26.3万元。
(一)事故有关单位及人员情况
1.事故发生单位情况。家门口饭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776399354W,投资人杨静,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 成立于 2005 年 3 月 17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游乐园西 侧商业用房 3 号,经营范围包括中餐、零售饮料等。
2.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人员情况。家门口饭馆瓶装液化石油 气由殷云飞、殷云朋供应。殷云飞持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 格证(类别为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 驶员);殷云朋持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类别为经营 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
3.瓶装液化石油气来源情况。殷云飞、殷云朋均为北京常青 兴盛商贸中心(以下简称常青兴盛公司,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等)员工。
2020 年 9 月,常青兴盛 公司受北京兴农液化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农公司,具备燃气 经营资质和气瓶充装资质,燃气经营许可区域为大兴区,经营范 围包括零售、灌装、储存液化石油气等)委托,为兴农公司部分 用户配送瓶装液化石油气并提供安全检查服务。2020 年 11 月,殷云飞、殷云朋向家门口饭馆提供兴农公司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销售、配送瓶装液化石油气。家门口饭馆以 每瓶 380 元价格,通过转账途径,定期向殷云飞、殷云朋支付瓶 装液化石油气购买费用。殷云飞、殷云朋向家门口饭馆销售的瓶 装液化石油气主要来源为兴农公司,另有部分瓶装液化石油气殷云朋向个人购买的带有北京双能液化气有限公司(具备瓶装液 化石油气换瓶资质)标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截至事故发生时, 兴农公司未与家门口饭馆签订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合同。
二、事故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 年 1 月 19 日,殷云飞、殷云朋为家门口饭馆配送了 2 瓶液化石油气,由殷云飞推入气瓶间内进行更换。1 月 22 日 9 时许,家门口饭馆开门营业,厨师李某玉打开 2 瓶在用液化石油气的阀门。10 时左右,厨师武某易发现灶具火 力变小,便前往气瓶间将中间在用气瓶的橡胶软管拆下,更换到 备用气瓶上并打开阀门,期间未发现气瓶间内有明显异味。11 时 32 分左右,家门口饭馆发生爆燃。
(二)应急救援情况
11 时 36 分,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接报事故警情。11 时 44 分,消防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使用水枪对现场进行稀释 降毒、冷却抑爆。12 时 02 分,3 只 50 千克气瓶被转移至室外安 全区域,进行二次降温稀释。13 时 00 分,事故现场处置结束。经评估:家门口饭馆应急准备工作不充分,未编制相应专项 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工作缺乏有力组织和科学指导,有关人员在燃气泄漏后应急措施不到位。应急处置过程中,相关部门信息报送客观真实、响应及时,应急资源调集迅速、有关单位配合 到位,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有序。
(三)受伤人员情况
1.武某易(男,21 岁,山西人),面部、脚、后背烧伤,属 于深Ⅱ度烧伤,烧伤面积 20%,经医院救治后于 3 月 21 日出院。
2.李某玉(男,34 岁,河南人),头面部、双侧外耳周围、 右手腕、右手背、右膝大片皮肤发红,散在水泡形成,属于烫伤, 经医院救治后于 3 月 11 日出院。
其余 8 人伤情轻微,经医院救治后,全部于事发当日离院。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根据现场勘验及有关证据资料、检测鉴定结论和专家意见综 合分析,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气瓶间内橡胶软管接口 位置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泄漏出的液化石油气在气瓶间聚集扩 散,达到爆炸极限,遇电气火花引发爆燃。
(二)间接原因
家门口饭馆违法向个人购买燃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 位、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殷云飞、殷云朋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有 关单位检查督促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1.家门口饭馆违法向个人购买燃气;对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和燃气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对从事燃气设施运 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的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相关人员燃气安 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不足;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明确专人 对供用气系统和用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测漏检查,未将检查结 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未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2.殷云飞、殷云朋非法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无法履行燃气供 应企业对燃气用户开展入户安全检查、督促燃气用户消除事故隐 患的主体责任,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1.殷云飞,常青兴盛公司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向家门口饭馆 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自 2016 年 4 月至 2021 年 1 月,殷云飞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非法从 事燃气经营活动,与殷云朋非法经营额共计 28 万余元,涉嫌非 法经营罪。2021 年 3 月 19 日,由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殷云朋,常青兴盛公司危险品运输押运员,向家门口饭馆 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自 2016 年 4 月至 2021 年 1 月,殷云朋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非法从 事燃气经营活动,与殷云飞非法经营额共计 28 万余元,涉嫌非 法经营罪。2021 年 3 月 19 日,由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二)建议追责问责的人员
1.秦臻,石景山区八角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外勤组组长、科员,建议给予批评教育。
2.贾晓东,华美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建议责令书面检查。












附:燃气使用安全(P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