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范围
安全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
环境保护监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
通航影响评价、教育咨询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咨询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二条规定:
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3.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5.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