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萧山区公(廉)租房
租金补贴申请指南

2021年1月1日起开始线上常态化受理,日常工作日均可办理相关业务。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分以下三类: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即新就业大学毕业生);
(三)外来务工人员(即创业人员);
三类人员需要满足的条件分别为: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若轮到公租房选房且选择公租房保障的,则在选房次月(未能在选房次月交房的,则按交房当月)起退还已发放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若轮到公租房选房但愿意享受廉租住房租金保障的,则视为退出公租房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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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家庭以“户”为单位递交资料。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结合本人及家庭具体实际情况,备齐个人所需材料,下载打印填写备用表格,并由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实名注册并登陆官网,进入“萧山区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线上申报。
因申请2021年补贴保障,受理条件中的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信息为2020年人均年收入信息。因申请人本人原因未及时申报或材料不全导致线上申报受理不成功,影响补贴保障的,责任自负。
线上常态化受理,补贴每月发放一次。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家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不高于6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12元/月。
对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杭州市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杭州市萧山区特困家庭援助证》、《杭州市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家庭,按补贴金额标准的两倍发放。
萧山区廉租房租金补贴为30元/平方米/月。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按1人户家庭按建筑面积36平方米(含申请家庭核定的房产面积,下同)标准配租;
2人户家庭按建筑面积40平方米标准配租;
3人户及以上家庭按建筑面积48平方米标准配租。
申请家庭名下纳入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的部分在补贴面积中扣除(已转让或已注销的房产建筑面积不需扣除,但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房产除外)。
原有房产转让未满5年的,租金补贴按照补贴标准的50%发放;转让满5年的,租金补贴按照标准发放。对持低保或特困的申请家庭全额发放租金补贴;对认定为低收入(低边)的申请家庭按60%发放租金补贴。
申请家庭以“户”为单位递交资料。
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结合本人及家庭具体实际情况,备齐个人所需材料,下载打印填写备用表格,并由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实名注册并登陆官网,进入“萧山区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线上申报。
因申请2021年补贴保障,受理条件中的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信息为2020年人均年收入信息。因申请人本人原因未及时申报或材料不全导致线上申报受理不成功,影响补贴保障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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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杭州本地宝
责任编辑:潮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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