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正略管理评论
版权 | 归属于权利人
针对人员的管理,任志强的管理理念可归结为三大点,即道治、儒治、法治。
具体来说,就是对高层采用“无为而治”的道家思想管理;对中层采用“人之初,性本善”的儒家思想管理;对下层则采用“人之初,性本恶”的法家思想管理。按这样的思路,任志强对不同级别的员工分别制定了对应的考核标准。
针对高层的“无为而治”
任志强认为,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其核心就在于占全体员工20%的高管和中管(高端技术人员),这些人的创造性、风险决策判断能力、寻找机会的能力、有效的组织实施能力等,决定着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因此在确定了企业的整体目标和方向之后,最高管理者只需负责监督与控制全局。对能提拔到高层的人员,大多应给予充分的发挥空间,应采用“无为而治”的道家思想管理。他在回忆录中说:“在充分授权的情况下,让高层管理人员去指挥和决策,而非最高管理者对高层管理人员指手画脚、教他们如何管理,更不是极度不放心地直接操控。高级管理层不是只出力而不出思想、不出创意,否则这个企业就会没有凝聚力,并僵硬死板,缺乏活力。”
针对中层的“人之初,性本善”
中层管理者是上下之间的连接,更是执行的主力,因此要给他们一定的自主权和一部分激励与处罚的权力,所以任志强对中层采取了“人之初,性本善”的儒家思想管理。这样做,必须要对他们有充分的信任,而不仅仅是严格的监督与约束。比如,任志强在回忆录中提到,在华远的章程里,对中层及以上的员不要求打卡,要相信他们为完成任务主动加班的时间会比迟到的时间多。考核不是以时间来约束和要求,而是以工作任务完成的质量与节点来控制,使中层人员有一定的灵活性,以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针对下层的“人之初,性本恶”
“下层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是执行力的最基础部分,因此要用法家的‘人之初,性本恶’思想管理,用严格的纪律与制度进行约束。”任志强在回忆录中写道,“对这些下层人员,不能有过多的灵活性和自主权,必须严格地执行上级的命令,要按时打卡,保证工作时间,并对加班加点给予奖励。同时,还要做出责任的限定,即领导者决策,由领导者承担决策的责任,执行者只承担执行中的责任,这样就解除了执行者对决策错误引起的执行责任的担忧,可以尽心尽力将工作精力放在执行层面。”他打了个比方:生产什么是决策者的事,而生产质量的好坏和进度则是执行者的事。
这样做,既分解了不同责任,又强化了执行的坚定性和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