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上节奏,走上前沿
2016年,泸州市成功列入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城市。按照《泸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能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到203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以上目标。
为全面落实目标,泸州市日前出台《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流程》。
泸州一角
泸州,古称江阳,别称酒城、江城,是四川省地级市,川滇黔渝结合部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 ,成渝经济圈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长江上游重要的港口城市。位于四川省东南部,长江和沱江交汇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叠合部,以盛产国家名酒“泸州老窖”和“郎酒”而驰名中外,享有“ 中国酒城 ”美名。
01
方案设计阶段
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文本中要求的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编制海绵城市专章方案设计,提交正式方案文本和规划设计条件文本到市海绵办进行审查。市海绵办对屋顶绿化率、下沉式绿地率、地面透水铺装率进行审查,对屋顶绿化、下沉式绿地、地面透水铺装、水体、蓄水设施、雨污管网、水质水量径流量监测设备等海绵设施的平面及立面位置进行审查,并对方案专章设计图进行审签。
02
初步设计阶段
建设单位根据审签的海绵城市专章方案设计进行深化设计,完成海绵城市专章初步设计,提交方案签章图和海绵城市专章初步设计文本到市住建局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审查通过后设计文本报市海绵办存档。市住建局组织海绵专家对初步设计内容中海绵城市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和泸州市相关政策标准的要求、对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标情况、海绵措施落实情况及设计是否合理等内容进行审查并形成专家意见。市住建局对未通过海绵城市方案审签,未完成海绵城市初步设计文本的项目,不受理初步设计申请。对审查的初步设计项目,需在海绵专家签署审核通过意见后,进行初设批复,批复中应明确海绵城市设计批复意见。
03
施工图阶段
建设单位根据上阶段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及施工图设计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完成海绵城市专章施工图设计,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报海绵办初审,初审合格后报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海绵城市专项审查,审查报告中应包含海绵城市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将审查合格签章后的海绵城市设计施工图送市海绵办存档。
04
施工阶段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签的海绵城市施工图施工,施工过程中涉及对海绵设施进行变更的,应履行变更程序,变更程序参照施工图阶段执行。市质监站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质量监督范围。
05
竣工验收阶段
市海绵办与建设单位组织海绵城市建设竣工验收,市海绵办在验收合格后出具海绵城市竣工验收意见备案表。未通过验收项目市住建局不予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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