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于12日下午闭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4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IPRdaily整理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提出的知识产权相关提案、议案,聚焦2026年两会期间最受关注的知识产权议题。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全国人大代表部分议案、建议
加快出台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主任齐秀敏建议,加快出台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问题的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她指出,人工智能技术快速迭代带来知识产权归属、智能设备侵权责任、算法歧视、数据安全与隐私风险等新挑战,亟需加强立法统筹,推进“小快灵”专项立法与修法,构建鼓励创新、规范治理、保障安全的法治框架。
填补新型知识产权法律空白,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全国人大代表、春光智能董事长毕春光指出,AI大数据、智改数转、高端制造等新兴领域存在维权难、立案门槛高、取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问题。他建议:明确新兴领域权利界定,细化权利归属与保护范围;推行举证责任倒置与证据保全便利化;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恶意侵权成本;健全协同保护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中心,推行速裁机制与专业化审判;强化执法司法协同,降低维权成本。
在行政审批中建立知识产权合规审查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提出,在金融产品备案、政府采购、科研项目立项、招商引资等行政领域普遍缺乏知识产权合规审查环节,易引发审批后侵权风险与财政损失。他建议:由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制定《行政审批知识产权合规审查指引》,明确“审什么、哪些领域审、按何程序审”;实行分级分类审查,对重大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一般事项采用“承诺+抽查”方式;建设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合规审查信息化平台;健全容错与责任边界机制;将合规审查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
加强商标、字号品牌侵权惩罚性赔偿
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药业集团董事长耿福能指出,商标与字号领域恶意抢注、仿冒侵权、重复侵权仍较突出,“维权成本高、举证难度大、侵权成本低”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他建议:在司法解释中明确,对故意或多次侵害注册商标、企业字号及驰名商标、知名字号的行为,在权利人损失与侵权人获利均难以查明时,可直接适用法定赔偿并从高判赔;完善赔偿数额认定标准,允许结合销售数量、合理利润率或对外宣传数据推算侵权获利;扩大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对有侵权前科或拒不配合核算者,以500万元为基数,按最高5倍确定赔偿额,显著提升违法成本。
健全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司法管辖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刚针对跨省“挖角窃密”频发问题,建议明确:凡以外地企业以资金、股权、安家费等方式利诱负有保密义务员工披露商业秘密,并形成共谋的,应认定为共同非法获取行为;其实施地司法机关有权管辖,并对后续披露、使用行为持续行使管辖权。此举可破除地方保护、缩短维权周期,护航企业创新与区域产业安全。
让知识产权得到更及时、更充分的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机械工业集团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特级技师刘平建议,人民法院应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公正裁判保障研发主体权益;强化与行政部门、行业协会、仲裁调解组织的协同,搭建纠纷化解平台,探索构建高效多元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新模式。
加强规制专利恶意诉讼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指出,“碰瓷起诉”“诉讼牟利”等专利恶意诉讼行为已异化为打压对手、扰乱市场的工具。他建议:构建跨部门案件信息互通机制,强化源头识别与联合惩戒;探索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将恶意诉讼主体纳入“警示名单”;建设专利权数据查询库,整合行政与司法数据资源;制定行业自治规范。关键在于平衡“惩恶”与“护权”,为关键核心技术保驾护航。
改进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太平鸟集团董事长张江平指出,服装类原创设计正大规模向直播电商转移,但平台投诉机制普遍存在不健全、不统一、效能弱化等问题,投诉材料烦琐、审核标准模糊、处罚力度轻、错误驳回频发。他建议: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协同制定强制性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建立官方或权威第三方强制介入机制;推动平台与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合作,接入重点信息库,委托开展部分审核工作,弥补平台专业能力短板。
健全医药专利制度,完善参比制剂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提出,我国制药产业正处于由“制药大国”迈向“制药强国”的关键期,但药品专利制度面临四大瓶颈:出口豁免缺失削弱原料药与仿制药国际竞争力;“专利常青化”缺乏规制;Bolar例外适用过窄;早期解决机制权责配置待优化。他建议:在《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增设“出口豁免”条款,补偿期内以出口为目的的制造、销售等不视为侵权;第九条增设“期末放弃”规定,防止显而易见微小改进不当延长保护期;完善Bolar例外与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同时,加快完善国产新药参比制剂遴选政策,对专利到期未主动申报者责令限期再评价或淘汰,避免市场长期垄断,保障患者用药可及性与医保资金效率。
加大知识产权维权力度,加快推进光伏专利池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建议,加快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支持组建专业化光伏产业专利池,推行公平、合理、无歧视许可规则;构建专项维权支撑体系,加大对恶意侵权与商业秘密窃取的查处力度;优化专利无效裁决流程,设立快速审查通道;构建“调解优先、仲裁衔接、诉讼兜底”的纠纷化解机制,降低维权成本、提升时效。
明确AI生成内容与技术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西湖区政协副主席罗卫红建议,加快出台AI背景下OPC(One-Person Company)专门法规,明确法律地位与责任承担方式;设立“OPC专项备案制”,允许以“个人+AI资产”轻量化备案;明确AI生成内容、技术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简化维权流程、降低维权成本;探索设立“数字创作者”等轻量市场主体类别,提供知识产权快审通道与费用减免等配套支持。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
全国人大代表、中兴通讯党委书记、高级副总裁苗伟指出,知识产权维权仍面临“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困境。他建议加快制定《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确立以技术调查官为核心的多元化事实查明体系,构建符合知识产权规律的特别诉讼程序规则,提升原始创新激励效能与国际规则话语权。
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建议:加快推动制定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将技术调查官制度纳入法定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操作规程,优化运行机制;完善全国统一选任标准与人才库建设;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推广“全国法院技术调查资源共享平台”,实现跨区域协同。
在武汉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指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海南自贸港均已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唯中部地区尚存空白。武汉高校院所密集、高新技术企业超1.7万家、研发投入强度达4.17%,具备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创新基础与战略必要性。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将填补全国主要经济板块司法保护网络缺口,服务内陆开放高地与“一带一路”建设,筑牢新质生产力司法屏障。
加强涉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赋能乡村振兴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大靖镇三台村党支部书记李光霞建议:人民法院应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出台司法指引,明确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法律适用标准;创新基层普法形式,提升村民与涉农经营主体保护意识;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专业人才培养,推动司法力量下沉,提供常态化基层司法服务。
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打造面向东盟涉外纠纷解决优选地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介绍,南宁知识产权法庭已于2026年1月29日揭牌成立。广西法院正构建专业化涉外审判格局,设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创新“诉讼—仲裁—调解”联动解纷模式;依托东盟语料库实现越南法律条款智能检索与翻译,成功调解中越榴莲交易纠纷;深化跨区域司法协作,与12家高院签订协议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推行“低门槛授权+原产地绑定”的IP开放生态
全国人大代表、盐津铺子董事长张学武建议:建立“母体风味”资产确权与授权交易制度,鼓励老字号以“风味授权费+销售分成”模式规模化授权;试点“老字号风味合伙人”机制;推行“低门槛授权+原产地绑定”的IP开放生态,用短期版权收入换取产业链长效协同;将老字号体验空间嵌入城市文旅动线;构建“中华在地风味”三维品质分级认证体系,涵盖原料产地、工艺标准与感官指标,以国家信用降低消费者决策成本。
强化人才与商业秘密保护,严厉打击恶意挖猎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隆基绿能董事长钟宝申指出,新兴产业无序“内卷”症结在于人才与商业秘密保护薄弱。他建议:完善法律制度,明确脱密期法律地位与恶意招用连带责任;强化司法保障,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优化裁判标准,兼顾劳动者权益与企业创新;实施重点企业专项保护,加强核心涉密人员教育与风险监测。同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打技术秘密侵权、“专利流氓”及恶意敲诈行为。
明确数字人直播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授权边界
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钟铮指出,AI数字人直播存在标识不规范、监管依据不足、权益纠纷频发等问题。她建议: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将数字人直播纳入专门监管范畴,推行注册备案制并强制显著标注AI属性;构建“实时AI监测+人工复核+舆情响应”全流程审核体系;明确数字人直播中肖像权、著作权等授权边界,细化侵权认定与赔偿标准;推动建立智能家居互联互通国家强制性标准,破解协议碎片化与数据孤岛难题。
全面推进品牌战略升级,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
全国人大代表、鄂尔多斯董事长王臻建议:实施“分类分级”品牌培育计划,打造卓越品牌体系;推动制造品牌“做强做优”,支持纺织新材料、智能制造等关键领域研发产业化;支持消费品牌“出海布局”,构建“国内研发+全球制造+全球销售”供应链体系;强化品牌保护,由国家层面牵头制定针对服装仿款、平替等行为的指导性认定标准,为执法与平台处置提供清晰指引。
全国政协常委、委员部分提案
推进专利要素与科创产业融合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上海市委会副主委邵驰指出,当前专利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融合度不高,“科技强—产业强—经济强”通道不畅。他建议:在重大产业规划中发布重点产业专利图谱,建立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智能化水平;建立以转化运用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支持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立跨部委协同工作机制,提升企业国际规则运用与风险应对能力。
优化专利登记体系,护航创新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马宗保指出,现行三类专利统一登记模式已难以适配多元创新生态,导致市场主体识别成本高。他建议:在《专利法实施细则》中补充量化描述,清晰划分研究型与应用型专利边界;差异化设计证书与公告内容,增设创新类型标识;构建分类扶持政策与审查动态机制;扩充应用型专利审查力量,畅通高价值专利优先审查通道;搭建分类检索平台,设置专属入口,降低信息获取成本。
加快修改《专利代理条例》,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常委赵雯指出,现行《专利代理条例》存在行业准入门槛偏低、处罚依据不完善、“双罚制”缺位、信用监管联动不足、行业自律与执业能力薄弱等问题。她建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开展前期研究,广泛听取各界意见;适时启动条例修改,针对性提出完善方案;按立法程序推进修订,提升专利代理服务质量与国际化水平。
治理网络影视侵权,以法护航自主创新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会长张连起指出,盗版侵权吞噬网络影视巨额商业价值,致使产业陷入追逐短期流量的“内卷”,削弱资本对高帧率拍摄、后期渲染等前沿技术的长期投入动力。他建议:司法部门遴选标杆性案例督导审理,通过“伤筋动骨”判例传递“版权红线不可触碰”信号;以高昂违法成本扭转“侵权获利大、维权成本高”现状;推动形成“精品内容驱动技术升级,先进技术反哺内容创作”的良性循环。
设立漫剧小额版权纠纷线上速裁通道
全国政协委员、知乎创始人兼CEO周源指出,AI漫剧生产速度快、上线周期短,传统确权与维权机制严重滞后,“洗稿式”侵权频发。他建议:由版权管理部门牵头建立侵权快速处置机制,制定AI漫剧侵权判定指引;推动平台落实“投诉即核验、核验即下线”规则;设立小额版权纠纷线上速裁通道;参照国际经验建立与侵权规模挂钩的处罚标准,探索按企业营收比例设定罚款额度;建立递进式惩罚机制,明确民事赔偿优先向原创权利人倾斜。
筑牢短剧版权保护防线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原总编辑王众一指出,微短剧2025年市场规模超千亿元,带动就业约203万人,但盗版手段日趋复杂隐蔽,从业者维权成本高、追责周期长。他建议:通过剧本区块链机制与AI监测平台加强版权保护;平台对接监管部门组建盗版治理专项团队;依法加大诉讼追责与索赔力度;优化利益分配机制,将编剧、演员、导演等纳入分账体系;建立国家级短剧荣誉评价体系,引导行业聚焦内容提质与价值引领。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企业科技创新保驾护航
全国政协委员、九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林孝发建议:加大智能家居和智能卫浴国补力度,构建“国家统筹、省市联动、分区推进”机制;加强适老化产品专项补贴;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出海;完善民事、行政、刑事协同保护机制,严惩恶意侵权;运用大数据、AI技术搭建假冒伪劣产品追溯平台;搭建全国统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赋能中小企业;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支持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审判资源提档升级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指出,武汉作为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交汇点,已获批建设全国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超1.7万家,但现有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作为中院内设机构,人财物保障与规格已难以满足需求。她建议:尽快启动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程序,定位为区域性专门法院;实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明确管辖范围,提级审理重大技术类案件;建强专业化、国际化审判队伍,探索技术调查官制度。
探索建立“实验室公司”,打造国家战略科技新载体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丁洪指出,未来产业发展面临优质创业主体供给不足、创投生态缺位、创新链与产业链断裂、国资投早投小支撑不足等堵点。他建议:探索设立FRO(聚焦型研究组织)形式的“实验室公司”,以公司化机制推动高水平科研团队深度结合;引入里程碑式敏捷资助机制;在知识产权归属上留出弹性空间;健全国资未来产业投资容错免责机制,优化审批流程,设立绿色通道。
建立AI生成内容侵权快速处置绿色通道
全国政协委员、知乎创始人兼CEO周源再次强调AI漫剧“侵权速度远快于维权速度”的失衡局面。他建议:制定AI漫剧侵权判定指引,明确“洗稿”“情节重组”等行为标准;推动平台落实快速处置规则;设立小额纠纷线上速裁通道;开展批量侵权专项执法;建立与收益挂钩的处罚机制,对多次侵权主体加倍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对平台低价收购IP、限流降权等行为开展专项调研,维护公平竞争生态。
优化数字版权治理,降低公众合规成本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科技馆馆长倪闽景指出,数字内容创作与使用呈现“海量化、即时化、社会化”特征,公众面临权属发现成本高、合法授权成本高、纠纷解决成本高“三高”困境。他建议:制定“数字作品权利信息国家标准”,强制平台引导用户标注权利状态并嵌入元数据;整合官方登记、集体管理授权库、合规图库目录,提供一站式免费查询入口;鼓励大型权利方推出标准化、一键式授权套餐;推动主流办公与设计工具内嵌合规素材搜索与授权通道;发放“正版化补贴券”,降低中小企业正版化成本。
加快出台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指导文件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航天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长伍爱群指出,算法模型、低空飞行管控系统等跨界创新成果难以纳入传统知识产权保护范畴。他建议:加快出台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指导文件,明确算法、智能系统等权属界定与保护标准;建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的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设低空经济、卫星应用等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性;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前约定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使用方式;提升国际保护能力,提供海外布局与跨境维权全链条服务。
推动老字号参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张继焦建议:大力破除地方保护壁垒,建立健全老字号公平竞争制度;建立老字号争议协商绿色通道,避免长期诉争阻碍传承发展;加大商标在先使用权保护,实行“一案一议”合规司法模式;建立省市两级“服务管家”机制,全程跟进法律指导与援助;组织中华老字号企业组团出海,拓展国际市场。
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特区,培优做强京津科技成果转化载体
全国政协委员张永强指出,京津冀协同创新面临体制机制不畅、创新能力差异大、创新链产业链对接不畅等问题。他建议:做好顶层设计,统筹三地创新资源;共建高水平创新平台,推动未来产业应用创新;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特区,提升京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
鼓励种业企业与科研院校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丁时勇指出,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需强化种源技术攻关。他建议:设立种业创新专项基金,重点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基因编辑、分子标记辅助育种;鼓励种业企业与科研院校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对取得重大突破的企业与科研团队给予奖励和政策支持;引导育种方向调整,减少修饰性育种,鼓励突破性新品种选育。
健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建设联合实验室与成果转化平台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文英指出,富硒产业年产值近5000亿元,但仍面临顶层设计不足、协同发力不够、核心竞争力不强等瓶颈。她建议:实施富硒品牌提升行动,打造公共品牌与企业知名品牌;统一认证标识与全国查询平台;搭建国家级产业交流与创新平台;健全产学研用协同机制,建设联合实验室与成果转化平台,推广绿色安全生产技术。
建立“跨境技术贸易服务标准认证”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锡兰集团董事长凌俊杰建议,发挥香港熟悉国际规则与内地实情的双重优势,建立“跨境技术贸易服务标准认证”体系,制定《跨境技术贸易服务规范》,对技术成果国际化评估、知识产权包装、目标市场适配等全流程标准化;对通过认证的技术成果,在出口备案、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绿色通道”,破解技术成果“水土不服”难题。
推动传统餐饮品牌规模化高质量出海
全国政协委员、希肯国际文化集团董事长安庭指出,中餐出海面临标准化程度低、国际化人才匮乏、供应链薄弱、品牌营销能力不足等挑战。他建议:构建“一站式”政策与服务支持平台;制定推广“中餐出海标准体系”,建设跨境供应链服务平台;实施国际化人才培养与引进计划;运用数字媒体与海外生活服务平台合作讲好中餐故事;推动“美食+文旅”融合,将中餐品牌纳入国家旅游海外推广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