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董应群博士高工复旦大学EMBA UCLA 扬州税院税务合规班
成文:2026年2月4日星期三
关键字:#一站式税务科技服务 #劳务派遣增值税 #建筑劳务计税 #人力资源服务新政 #差额计税新旧对比
摘要:2026年10号公告明确增值税法施行后,劳务派遣、建筑劳务、人力资源服务三大类劳务服务的增值税政策衔接事宜,设置2026-2027两年过渡期,确保政策平稳过渡。其中,劳务派遣服务彻底取消5%简易计税方式,一般纳税人可选择6%税率全额计税或差额计税,两种方式均能抵扣自身取得的合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按全额计税,优惠期内适用1%征收率。建筑劳务方面,清包工项目保留3%简易计税选择权,新签订的甲供工程项目则仅能适用9%一般计税方式。人力资源服务同样取消5%简易计税,统一按对应税率全额计税,其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福利及社保公积金等代付部分,需单独开具不征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告同时强化差额扣除凭证管理,废止2025年底前相关旧规、统一政策执行口径,明确受票方(用工方)仅能凭专票抵扣进项税额,取得的各类差额普票及不征税发票均不可抵扣。
一、核心政策依据
·新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0 号),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第四条第(五)项为劳务派遣核心条款国家税务总...。
·旧政策依据:财税〔2016〕47 号、财税〔2016〕68 号、财税〔2016〕36 号附件 2,与 10 号公告不一致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失效。
·资质配套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含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比照上述政策执行。),无对应资质不得适用相关计税与开票规则。
二、核心变化一:劳务派遣(含保安)全规范(含 6% 全额专票)
(一)一般纳税人:取消 5% 简易计税,保留 6% 全额 / 差额双选,统一一般计税
·旧政策依据:财税〔2016〕47 号,可二选一:全额 6% 一般计税,开 6% 专票,进项可抵扣;或差额 5% 简易计税,代付部分不得开专票,差额模块开票,不得抵扣进项。
·新政策依据:2026 年 10 号公告第四条第(五)项,取消 5% 简易计税,统一 6% 一般计税,保留两项选择国家税务总...:
1.全额 6% 一般计税:以全部价款为销售额,开 6% 专票,接收方可全额抵扣;房租、水电等进项可正常抵扣。
2.差额 6% 一般计税:可扣除代付工资 / 社保 / 公积金,按余额计税,税率 6%;通过差额开票模块开一张 6% 发票,系统会自动计算,发票上会体现扣除额,代付部分不征税,服务费部分正常计税;进项可抵扣,可以通过差额开票模块开具一张票或者拆票开两张票或者一张票2个单项(此时代发部分应开具“不征税”普通发票)。
·关键变化:保留 6% 全额计税,取消 5% 简易计税;差额计税从 5% 征收率改为 6% 税率,且可抵扣进项。即劳务派遣公司原来开具5%差额计税发票自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现在一般计税无论开具6%普票还是专票都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另外受票方(用工方)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普票不可以。
(二)小规模纳税人:取消差额计税,统一全额 1%(2026-2027 年)
·旧政策依据:财税〔2016〕47 号,可选择全额 3%(2023-2025 年减按 1%)或差额 5% 简易计税。
·新政策依据:2026 年 10 号公告,取消差额计税,仅能全额计税,2026-2027 年延续 3% 减按 1% 征收。
·开票:只能开 1% 全额普票或专票,不得扣除代付成本,无差额开票权限。
(三)保安服务(比照劳务派遣)
·资质:需《保安服务许可证》,无资质不得适用上述规则。
·计税与开票:同劳务派遣,一般纳税人可全额 6% 或差额 6% 计税,差额可开差额零票;小规模全额 1% 计税。
(四)资质要求(新旧一致)
·劳务派遣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保安服务需《保安服务许可证》;无资质不得适用上述计税与开票规则,按业务外包或人力资源服务定性。
·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三、核心变化二:建筑劳务(清包工保留,甲供工程取消简易计税)
(一)清包工:保留 3% 简易计税
·旧政策依据:财税〔2016〕36 号附件 2,一般纳税人可选 3% 简易计税或 9% 一般计税;小规模 3%(2023-2025 年减按 1%)。
·新政策依据:2026 年 10 号公告未取消清包工简易计税,一般纳税人仍可选 3% 简易计税(一经选择 36 个月不变)或 9% 一般计税;小规模 2026-2027 年减按 1% 全额计税。
·界定:施工方不采购主材,仅提供人工及零星辅料(不能有主材),合同需明确该条款以防被认定为甲供工程。
(二)甲供工程:新签项目取消 3% 简易计税,仅 9% 一般计税
·旧政策依据:财税〔2016〕36 号附件 2,一般纳税人可选 3% 简易计税或 9% 一般计税;小规模 3%(减按 1%)。
·新政策依据:2026 年 10 号公告未将甲供工程列入简易计税清单,新签项目一般纳税人仅能 9% 一般计税;2026 年 1 月 1 日前开工老项目可按 3% 简易计税至完工;小规模减按 1% 全额计税。
·取消原因:税制回归中性,过渡政策完成使命;堵塞“伪甲供” 套利漏洞;完善甲方(主材进项抵扣)— 施工方(辅料 / 设备进项抵扣)全链条抵扣,避免下游抵扣不足。
四、核心变化三:纯人力资源服务(含代发薪、代交社保)
(一)旧政策(2026 年 1 月 1 日前)
·政策依据:财税〔2016〕47 号、财税〔2016〕36 号附件 1。
·计税规则:按“现代服务 — 经纪代理服务” 缴纳增值税,销售额为收取的服务费,不包括代发薪、代交社保公积金部分;一般纳税人可选择 6% 一般计税或 5% 简易计税(36 个月不变);小规模纳税人可按 3%(2023-2025 年减按 1%)计税。
·开票规则:代发薪、代交社保公积金部分不得开具专票,应开具“不征税”普通发票;服务费部分按对应税率开具专票或普票。
(二)新政策(2026 年 1 月 1 日起)
·政策依据:2026 年 10 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国家税务总...。
·计税规则:延续旧政策核心,一般纳税人按 6% 全额计税(无简易计税选项),小规模纳税人 2026-2027 年按 3% 减按 1% 全额计税;销售额仍为服务费,代发薪、代交社保公积金部分不计入销售额,不得差额扣除。
·开票规则:代发薪、代交社保公积金部分仍应开具“不征税”普通发票;服务费部分一般纳税人开 6% 专票或普票,小规模开 1% 专票或普票,无差额零票权限,不得适用劳务派遣差额开票规则。
(三)核心变化与关键区分
·核心变化:一般纳税人取消 5% 简易计税,仅能 6% 一般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取消差额计税,统一全额 1% 计税。
·与劳务派遣差额票关键区分:纯人力资源服务无差额计税权限,代发部分是“不征税”普通发票;劳务派遣差额票是差额征税下的开票处理,代发部分税额为 0,服务费按 6% 计税,且需对应资质。
五、核心变化四:业务外包(政策稳定,区分清晰)
·旧 / 新政策依据:财税〔2016〕36 号,定性为 “现代服务 — 商务辅助服务”,以服务成果交付为核心,承包方自主管理员工。
·计税:一般纳税人 6% 全额计税(无差额权限),小规模 1% 全额计税;与劳务派遣的关键区别是无员工派遣与用工单位管理关系,无专门资质要求但需实质合规。
六、核心变化五:跨期合同与实务注意事项
(一)跨期合同过渡
·劳务派遣(含保安):2026 年 1 月 1 日前业务可按旧政策执行;之后业务必须适用新政策(取消 5% 简易计税,小规模全额 1%)。
·甲供工程:2026 年 1 月 1 日前开工老项目可按 3% 简易计税至完工;新签项目不得简易计税。
(二)实务操作要点
1.资质合规:劳务派遣 / 保安服务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变更需及时备案。
2.合同规范:清包工合同明确“不采购主材”;甲供工程列明主材清单;劳务派遣合同明确 “员工接受用工单位管理”。
3.凭证留存:差额扣除需保留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费凭证、甲供材料清单等,留存不少于30 年。
4.开票合规:一般纳税人差额计税通过差额模块开一张 6% 发票,或者拆票开两张票或者一张票2个单项(此时代发部分应开具“不征税”普通发票);小规模仅能全额开 1% 发票。
七、核心总结
1.劳务派遣(含保安)一般纳税人可 6% 全额 / 差额双选,取消 5% 简易计税,差额计税改为 6% 税率且可抵扣进项,代发薪可差额不征税票。
2.建筑劳务清包工保留 3% 简易计税;甲供工程新签项目仅 9% 一般计税,老项目可按 3% 简易计税至完工。
3.纯人力资源服务代发薪、代交社保不得差额扣除与差额开票,代发部分开零税率普票,服务费按对应税率全额计税。
4.业务外包无差额权限,一般纳税人 6%、小规模 1% 全额计税,与劳务派遣严格区分实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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