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退免税申报流程
为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对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货物的纳税人实行“离境即退税”,并明确了有关出口退(免)税事项。
纳税人应如何申报办理出口预退税?
纳税人需凭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810”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材料信息,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预退税,并应注意以下几点:
- 在“退(免)税业务类型”栏填写“海外仓预退”标识,业务类型代码为:HWC-YT。
- 区分未实现销售和已实现销售的货物,并分别进行出口预退税和出口退(免)税申报;若未作区分,全部视为未实现销售,统一申报出口预退税。
- 生产企业应当使用单独的申报序号,外贸企业则应当使用单独的关联号进行出口预退税申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