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申报常见问题解析
货物出口后是否可以不申报退税?
根据相关规定,出口企业如符合退税条件,应按规定申报出口退税。自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发布后,企业在收齐相关凭证及信息后可补报退税,但需在申报时提交收汇资料。
若企业出于某些原因未申报某笔出口退税,该出口业务仍需进行处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65号),企业可选择放弃全部适用退(免)税政策的退税,并转为免税或征税政策。须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报送《出口货物劳务放弃退(免)税声明》,自备案次日起36个月内不得申请退税。
针对某单笔出口业务主动放弃退税的情况,目前并无明确法规支持单独对某一订单放弃退税申报。如确因特殊原因未申报退税,企业可按免税处理,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填写免税销售额,并对应进项转出,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