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口贸易领域,企业除关注纳税信用评级外,还需参与年度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该评定直接影响出口退(免)税申报的便捷性与办结时效,进而关系到资金周转效率和整体运营节奏。本文将为您详解出口企业分类管理政策及各类别对应的服务待遇。
什么是出口企业分类管理?
出口企业分类管理是国家税务总局为优化出口退(免)税管理、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而实施的重要制度。依据企业资产状况、纳税信用等级、内部风险控制等情况,将出口退(免)税企业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实行差异化管理,提供分级服务。
不同类别享受的服务有何不同?
不同类别的出口企业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可享受差异化的出口退税办理服务:
一类企业
税务机关自受理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申报数据与海关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
- 退(免)税额计算准确;
- 不涉及国家或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的预警风险信息;
- 外贸企业所购货物来自纳税信用A级或B级供货企业;
-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的中小企业纳税信用为A级或B级。
二类企业
税务机关自受理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需满足:
- 符合出口退(免)税相关规定;
- 申报数据与海关、发票信息比对无误;
- 无审核疑点或疑点已排除。
三类企业
税务机关自受理申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需满足:
- 符合出口退(免)税相关规定;
- 申报数据与海关、发票信息比对无误;
- 无审核疑点或疑点已排除。
四类企业
税务机关自受理申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需满足:
- 纸质凭证与电子数据匹配且逻辑一致;
- 申报数据与海关、发票信息比对无误;
- 对每户供货企业的发票按比例发函调查;
- 生产企业需接受生产能力与纳税情况评估。
特别提示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受上述办结时限限制:
- 不符合相应类别申报条件;
- 涉及海关、外汇管理等监管部门提供的风险信息。
温馨提示
为保障出口退(免)税办理效率,请如实填报出口信息,认真核对单证资料,坚持诚信申报、合规经营。
参考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4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48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36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176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