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房地产税征收政策解读
涵盖所有不动产类型 实行差异化税率
新加坡对境内所有类型的不动产实施房地产税征收制度,涵盖建屋发展局公寓、住宅、商业办公空间、厂房、商铺及土地等。
年度房产税按不动产年值(Annual Value, AV)计算,AV即房屋每年潜在净租金收益(扣除物业管理费、维护费用后),无论物业用于出租、自用或空置,均以此为计税基准。
每年1月需缴纳全年房地产税。举例来说,若不动产年值为3万新币,税率为10%,则应缴纳税额为3000新币。
税务局每年根据市场状况、地段优势、楼龄及周边配套设施等因素调整不动产年值,确保征税基数的公平合理性。
住宅类地产实行累进税率
针对自用型住宅(如业主居住的公寓或组屋),适用特定优惠税率,具体税率依据年值分段设定。
非自用住宅物业(例如出租用途住宅)同样执行累进税率机制,自2015年起全面纳入PPTR制度管理。
对于部分特殊用途住宅地产,包括但不限于:
- 体育休闲俱乐部住宿设施
- 度假屋
- 教育机构(托儿所/幼儿园)及福利性场所
- 酒店、招待所、背包客旅馆
- 员工宿舍及学生宿舍
其适用税率为统一10%,无需额外申请税收减免。
至于纯商业及工业用途的不动产,采用固定10%税率进行征税,即便物业归企业法人直接使用也不得享受居民自住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