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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小样规范申报指南

化妆品小样规范申报指南 跨境摆渡
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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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宝典|化妆品小样规范申报指南

小编近期了解到,部分企业对进口“化妆品小样”的价格申报存在疑惑。那么,“化妆品小样”指的是什么?其完税价格如何确定?如果存在需要调整的费用,企业该如何准确申报呢?下面将为您一一解答。

什么是“化妆品小样”?

进口“化妆品小样”(也称试用装、非卖品等),指用于免费给消费者试用、在正品销售时赠送或搭配销售、单独销售或用于产品测试研发等用途的小规格包装化妆品,例如10ml/支、15g/支、0.7g/袋等。有些小样在外包装上标注“试用装”或“非卖品”等字样。

举例:

某化妆品进口公司从海外工厂进口销售用化妆品的同时,为配合销售会进口对应的小样,用于专柜促销或作为试用品赠送给最终消费者。相关协议中明确进口企业需向境外卖方支付相应货款,并约定进口后的小样不能用于销售,仅可用于试用及赠送。

化妆品小样常见定价方式

常见的定价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1. 卖方免费提供;
  2. 卖方以低于通常利润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
  3. 买卖双方按照一般商业惯例确定交易价格。

海关提醒:

企业在申报“化妆品小样”进口价格时,须注意是否存在以下未计入完税价格的费用:

  • 境外包装费;
  • 境外设计费;
  • 特许权使用费;
  • 其他与进口相关的费用。

化妆品小样涉及税号及税率

化妆品小样主要涉及两个税目商品:

  1. 香水类小样: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目33.03“香水及花露水”,2025年进口最惠国关税税率为3%,增值税和消费税税率分别为13%和15%。

  2. 美容品或化妆品及护肤品类小样: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目33.04“美容品或化妆品及护肤品(药品除外)”,2025年进口最惠国关税税率为5%和1%,增值税和消费税税率分别为13%和15%。

化妆品小样规范申报要求

  1. 申报内容:

    • 税目33.03 “香水及花露水”应申报:包装规格;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 税目33.04“美容品或化妆品及护肤品”应申报:用途;包装规格;品牌;GTIN码(税则号列3304.1000唇用化妆品还需申报“色号”)。
  2. 申报单位转换: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1号规定:“对于液体/乳状/膏状/粉状化妆品,按净含量1升=1千克的换算关系申报第一法定数量;按独立包装的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化妆品小样的包装若以体积计,必须严格遵守此规定进行申报。

  3. 高档化妆品判定标准:

    依据相关规定,进口完税价格达到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无论包装规格如何标注,都视为高档化妆品并需缴纳消费税。因此片状面膜应申报在33049900.49项下。

化妆品小样申报注意事项

  1. 包装规格:

    按照海关涉税规范申报目录要求,申报单件包装的重量和体积,同时正确申报第一法定数量和第二法定数量。如涉及“小样”“试用装”“赠品”或“非卖品”等商品属性信息,请如实申报。

  2. 归类原则:

    税目33.03和税目33.04下的化妆品小样均按照商品属性归类,归类方法与正装产品一致。注意不同用途的小样归入不同的税号,如眼部卸妆小样归入3304.2000,面部卸妆小样归入3304.9900,眼部精华归入3304.9900。

  3. 计税价格确定:

    依据《确价办法》第五条、《内销保税货物确价办法》第三条规定,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化妆品小样的完税价格。关注是否存在境外包装费、设计费、特许权使用费等是否应计入完税价格。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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