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细心的妈妈会发现,几乎所有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成分表中,都标注了DHA和ARA的添加剂量。看来,ARA确实和DHA同样重要。那么,对于二者的添加剂量,我们国家的统一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2010年3月3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中对此作了如下规定:

从此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婴幼儿的食品中添加了DHA,就至少要添加相同剂量的ARA。也就是说,单独补充DHA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另外,规定还说明,EPA的剂量不应超过DHA。这就呼吁婴幼儿补充DHA,尽量选用藻油DHA。因为鱼油DHA中EPA含量很高。
通过对国家标准的解读,希望给选择DHA的妈妈们一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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