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财税看点】科技型中小企业看过来!你的研发费用可抵税了!

【财税看点】科技型中小企业看过来!你的研发费用可抵税了! 税鑫融
2018-07-06
2
导读:国务院向你投来一波研发费用抵税操作!


为进一步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2017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


那么,问题来了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什么类型的企业?

登记入库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研发费用抵税又是如何操作?

云妹带你一并了解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与普通企业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力度有何不同?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财税〔2017〕34号文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举个例子


某企业2017年利润总额300万,当年度符合加计扣除规定的费用化的研发费用是100万。(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也不享受其他税收优惠)


1. 如果企业未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那么只能享受普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300-100×50%)×25%=62.5万元


2. 如果企业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那么能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300-100×75%)×25%=56.25万元


企业可以少缴税=62.5-56.25=6.25万元!



二、哪些研发费用允许在税前加计扣除?


财税〔2015〕119号文 规定,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包括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6项费用。


其中,其他相关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受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10%的比例限制。



 *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常见问题



Q1:是否只有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无形资产才可以享受提高加计扣除优惠?


云妹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无形资产,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摊销费用,可适用《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Q2:企业上一年度没有取得入库登记编号,本年新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可享受加计扣除吗?


云妹说:18号公告明确,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5月31日前)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Q3:如果企业当年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没有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是否相当于企业自行放弃?


云妹说:根据财税〔2015〕119号第五条第4款规定,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附:评价指标 

第六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

  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

  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 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 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 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第七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第八条

符合第六条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九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的说明:

(一)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企业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二)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三) 企业研发费用是指企业研发活动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具体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有关规定进行归集。

(四) 企业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五) 知识产权采用分类评价,其中: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按Ⅱ类评价。

(六) 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是指企业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标准化组织等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中排名起草单位前五名。

(七) 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包括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省、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工程实验室、国家(省、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省、部)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省、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





内容改编自公众号【揭阳科技】,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税鑫融
税鑫融依托长虹财务共享模式,借助云计算、云存储、移动互联网等IT技术手段,实现财务管理升级,达到数据规范、采集高效、业务脱敏、自动处理、智能输出的效果。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低门槛,高质量,低成本的财务服务
内容 448
粉丝 0
税鑫融 税鑫融依托长虹财务共享模式,借助云计算、云存储、移动互联网等IT技术手段,实现财务管理升级,达到数据规范、采集高效、业务脱敏、自动处理、智能输出的效果。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低门槛,高质量,低成本的财务服务
总阅读433
粉丝0
内容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