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近期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出台,社保缴费是否移交给税务部门全责征收备受企业关注。4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对此予以回复。


政策原文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财政、医保部门要抓紧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征收工作有序衔接。妥善处理好企业历史欠费问题,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同时,合理调整2019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
社保关乎绝大多数人的切身利益,如果社保谣言不及时澄清,既损害社保公信力,也损害参保人合法权益。以“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不用缴纳”为例,既影响养老基金收入,也影响参保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权益。
01
谣言一: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不用缴纳了?
不少人认为,养老保险只要缴满15年就没必要再缴了,可以停止缴纳,等到了退休年龄后就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真相
养老保险缴满15年只是领取养老金的最低条件,根据社保法规定,缴纳养老保险是法定义务,即使你在退休前已经缴满15年,只要还在就业,就该坚持缴费,直至退休,不是你想停缴就能停缴的。
而且,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年限越长,以后领到的养老金才会越高。

02
谣言二:自愿放弃社保离职时可以获一笔赔偿金?
传言称:“根据劳动法最新规定,如果员工签字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离职时就可以从企业处拿到一笔赔偿金。”
真相
并不存在所谓的新规定,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不能根据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自己的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论是劳动者由于担心手续繁琐或不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等原因不愿意缴纳社保,自愿签订放弃社会保险协议,还是个别用人单位为了省钱或省事,要求员工签订放弃社保协议,改为发放一定的保险补贴作为补偿,这都是不符合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03
谣言三:职工医保断缴3个月,余额就会清零?
真相
根据社保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职工医保断缴3个月,个人账户的钱不会清零,累计缴费年限也不会清零,不过连续缴费年限会重新开始计算。

04
谣言四:职工养老金计算有固定档次之分
真相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高低与本人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多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直接挂钩。
职工养老金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在上述因素的作用下,可以说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是“千人千面”,并没有任何固定的档次高低之分。
谣言止于智者,不少财税新政
因为消息渠道不流畅
容易有鱼龙混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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