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税种综合申报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税种综合申报的通告 科企财通服务号
2020-10-12
2
导读: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税种综合申报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0年第17号为进一步优化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税种综合申报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0年第17号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简化纳税申报流程,减少纳税申报次数,提升办税便利化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0〕11号)要求,自2020年10月18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在全市启用“五税合一”税种综合申报功能,实现多税种“一次填表、合并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

纳税人需要申报缴纳当期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预缴)、印花税中的一个或者多个税种时,可以选择税种综合申报,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的“税种综合申报”功能填写相应数据,一次性申报多个税种。

使用“税种综合申报”功能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登记状态正常,已办理税种认定或税源登记,且不存在逾期未申报信息。


二、办理方式

纳税人选择税种综合申报的,可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税种综合申报”进行操作;纳税人在阅读《税种综合申报须知》后选择当期适用可申报的税种,填写需要申报的数据,填写完成后相关数据自动汇总到税种综合申报表中,点击“申报”按钮一次性提交申报,系统自动显示各税种申报结果。


三、其他事项

上述五个税种的单独申报功能模块仍然保留,纳税人可以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它申报”功能模块选择对应税种办理。纳税人使用税种综合申报的税种,涉及后续申报结果查询、下载及打印报表更正、作废的,继续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申报信息查询”—“申报结果查询”办理;电子缴(退)款凭证及税收完税(费)证明开具延续原有“证明开具”模块办理。

纳税人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办理各项缴税业务时,如有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9月30日



科企财通

扫描二维码 | 关注我们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科企财通服务号
科企财通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管理、服务,一体化数字共享服务平台建设者。引领传统现代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构建“三位一体”的数字为核心科创服务体系,全面推动科创服务高质量运行,大力促进地方高新企业及经济高质量发展。
内容 1764
粉丝 0
科企财通服务号 科企财通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管理、服务,一体化数字共享服务平台建设者。引领传统现代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构建“三位一体”的数字为核心科创服务体系,全面推动科创服务高质量运行,大力促进地方高新企业及经济高质量发展。
总阅读1.3k
粉丝0
内容1.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