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尾将至,今年个税扣除你有关注吗?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3号文,对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的个税预扣预缴、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个税预扣预缴都做出了新规定。
一、实施时间:从2020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
二、适用人群和个税预扣预缴方法调整:
1、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可以直接将该年度之前月份的累计减除费用也就是起征点按5000元*月数一起扣除;
2、对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是可以按工资薪金的累计预扣预缴方式计算个税的,可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
本文来源:财税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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