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鄂财法发[2020]7号
省直各单位,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工作要求,我厅对截至2020年7月31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核甄别,确定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4件,其中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件。现将这4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湖北省财政厅
2020年9月2日
附件1:省财政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省财政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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