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人社“社保随身听”
您身边的“社保百事通”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社保政策,理解政策中的亮点,昆明市人社局特别推出语音栏目——昆明人社“社保随身听”,让你随时随地就能了解社会保障相关政策。
在今后的时光里,昆哥保妹会根据听众朋友们在昆明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后台的提问进行分类归纳,并整理答案,解答您的社保疑惑。
有小伙伴在后台提问:同时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不是就可以同时领取两份养老金了?
今天就由我们的主播——保妹给大家带来城镇养保和职工养保重复缴费怎么办?
1.什么时候办理养老保险转移衔接?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十七号)规定: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可以分别(分段)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用办理转移衔接。
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含延长缴费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也就是大家平时不用着急办理衔接,可以等到退休时统一办理。
2.个人账户转移是否可以合并计算?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者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合并累计计算。
3.怎么计算缴费年限?
职工社保转居民社保,缴费年限可以合并累计;居民社保转职工社保,缴费年限不能合并累计。
4.重复参保怎么办?
参保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将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金额退还本人。
好啦
小伙伴们
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啦
保妹在此也提醒大家
不要在同一时间段内
既缴纳居民养老又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不然,在转移衔接的时候需要办理退费手续
既不划算,又很麻烦
保妹衷心希望大家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祝大家生活愉快
我们下期再见啦
如果大家还有更多需要了解的
可以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或拨打12333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