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股权转让由见证转公证,增加了企业的支出成本。深圳市市场监管委宣布:“为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同时尽量避免交易风险,2017年3月1日起,我们将优化登记办理的流程,不再将公证书作为股权变更登记的必要前置材料要件。”
除此之外,还推出了以下两项新措施: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纳入商事登记“多证合一”
2017年3月1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再升级,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纳入商事登记。目前国内尚无一个城市将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纳入商事主体“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范畴,深圳此举属全国首次!
又是全国首次!厉害了我的大深圳!
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
2015年7月1日,深圳率先在全国推出了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一年多来,改革进展顺利,申报的企业有8500余户,成功进行简易注销的企业约7000户,目前此项改革已在全国复制推广。
2017年3月1日起,我们将正式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考虑到个体工商户的非法人性质、承担无限责任的特点,简易注销后,个体工商户的债权债务将由投资人继续承担,不会影响到债权人合法权利的实现。将登记的流程和收取的材料都进行了最大程度的简化——
无需提交公章、税务等注销证明!
也无需登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