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9日发改委价格司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了电价重新核定,领云对关键点进行了梳理:
1-20kV输配电价从0.1764元/kWh降至0.1357元/kWh,降幅4.07分/kWh;
35kV输配电价从0.1664元/kWh降至0.1107元/kWh,降幅5.57分/kWh。
输配电价进一步降低,带动销售电价下降,对于企业降成本有利。
按容量电价计费:从30元/kVA调整至26-32元/kVA
按需量电价计费:从40元/kVA调整至41.6-51.2元/kVA
此次需量收费单价大幅上涨,影响颇大,选择按照容量/需量计费,取决于最大负荷率(15分钟最大负荷时变压器利用率),最大负荷率越大,按容量计费越划算。经济性临界值从75%最大负荷率降低至62.5%。
可以有理由推断,政策引导最大负荷率在62.5%以上客户选择容量计费。
此政策对于储能是一个利好因素,由于储能设备充电不宜增加客户需量(需量电价计费),客户75%最大负荷率以下都采用需量电价计费,留给储能充电空间受限。此新政策发布将62.5%最大负荷率以上用引导至容量电价计费,储能充电容量空间得到拓展,建设约束条件进一步放宽。
原文“选择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两部制用户,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当月需量电价按本通知核定标准90%执行。”
简单来说,即按需量电价计费,变压器平均负荷率在36.1%以上时,基本电费按9折收取。
如电力用户1000kVA变压器按需量电价计费,每月用电26万kWh以上,基本电费9折。
领云认为此政策是一个补偿政策,由于需量电价上调明显,因此导致对既有的基本电费有不小的增长,此优惠是筛选真正变压器利用率较高电力用户,进行10%基本电费减免。
下附江苏调整后输配电价/基本电费收费明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