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规则》),作为电力现货市场官网指导文件,基本规则出台对市场有哪些影响?领云和大家一起分析探讨下。
宏观层面
1、指导规范电力现货市场建设;
2、提升电力安全保供能力,支撑国家能源安全;
3、构建适合新能源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1、明确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路径;
2、规范电力现货市场机制设计;
3、明确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要求;
4、规范电力现货市场相关名词术语。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因地制宜抓好《基本规则》的落实工作。
1、已进入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的地区:
依据《基本规则》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则体系;
2、未进入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的地区:
参照《基本规则》加快完善市场关键机制设计,尽快启动现货市场试运行。
上述解答来自官方的有关通知,可以看出官方对了电力现货市场的推进有着很强烈的自驱力,对于能源转型及市场配套机制都有迫切的需求。
这套基本规则明确了电力现货市场的基本运行框架,有点“书同文、车同轨”的味道,也是为后续各地规则口径衔接共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做好规则铺垫。
规则层面
经营主体包括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和新型经营主体(含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
领云热评:首次给新型经营主体发了“身份证”,明确了主体范畴,表明推进新能源发电主体、可调负荷主体参与现货市场的政策导向。
经营主体具有报价权和参与定价权。电网企业代
理购电用户在现货市场中不申报价格。
领云热评:此条款表述电网企业不能申报价格,不具有经营主体完全权利,隐晦表明了电网代购电模式不是具有完全市场权利的类交易行为,进一步推测官方对于电网代购电作为过渡模式的定位。
1、现货市场应设定报价限价和出清限价。报价限价不应超过出清限价范围。
2、当市场价格处于价格限值的连续时间超过一定时长后,可设置并执行二级价格限值。二级价格限值的上限可参考长期平均电价水平确定,一般低于正常交易的市场限价。
领云热评:此次《基本规则》还考虑的价格风险,并且对于报价限制、出清限制做了明确表述。通过“报价限价、出清限价、二次限价”三级价格限制防止市场价格失控。尤其对于全量进入现货市场的地区,价格失控(高电价)是用电侧无法承受的市场风险,对于民营资本的售电公司而言,价格失控带来的亏损极有可能将其直接从电力市场经营主体的名单中抹去。因此官方限价表述是希望市场价格在合理范围内通过价格波动体现供需价值,而不是让做多、逼空者在市场呼风唤雨。
条各省(区、市)/区域要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结
合实际需要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用于激励各类电源投资建设、保障系统发电容量充裕度、调节能力和运行安全。开展现货市场的地区,要做好市场限价、市场结算、发电成本调查等与容量补偿机制的衔接。具备条件时,可探索建立容量市场。
领云热评:容量市场一直是电力现货市场躲不开的话题,也是众多发电经营主体心中的“意难平”。官方也十分清楚健全的容量市场不但可激励电源投资建设,在以工作量定价原则的现货市场,这种隐形工作量也应该被充分评估,但此次《基本规则》没有对容量市场进行细则层面的描述。一是受限于《基本规则》的宏观指导职能,二是各区域的供需情况、负荷类型不同,要建设容量市场须因地制宜,符合当地能源结构和实际情况。让各地充分探索的意义也大抵如此。
此次《基本规则》的实际意义、适用范围、推进措施、规则亮点都已和各位电友分享,希望电力现货市场能够按照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构思稳步推进,我们拭目以待!
下附《基本规则》全文
领云•能源科技
微信号:LinkCloud-Energy
掌握能源资讯
紧跟交易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