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3日开始,美国实施新商标法,美国以外国家和地区的申请人在美国申请商标以及办理后续相关事务都必须委托美国执业律师,届时美国商标注册费必然会大幅增加,近期需要进行美国商标注册的企业有必要提前规划、提前安排。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可以查看美国商标专利局发布的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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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1.美国商标申请基础。
美国对商标专用权的确立采用使用在先的原则,一个商标只要投入商业使用,即使没有注册,也拥有商标专用权,在发生商标专用权争议时,美国专利局将裁定商标专用权属于最先使用者。除使用在先原则外,下列条件也可成为在美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基础:
(1)意向使用,即申请人有打算在美国使用的真实意图。
(2)原属国申请。虽然申请人在本国已申请注册,而尚未获准注册,但必须已取得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3)原属国注册,即已在本国取得商标注册证。
2.美国商标申请人资格。
无论商标所有人为个人、公司、商号或社会团体,均可申请商标注册。凡在美国有固定住所或工商企业的外国人,可按本国人同等待遇,对其他外国人,一般按对等原则处理。不居住于美国的商标申请人,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