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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能量丨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之企业初创期

政能量丨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之企业初创期 保福科技园运营
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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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准确把握政策、充分利用政策,从而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发挥企业自身优势,翠湖云中心系统整合各类资源及相关政策讯息,并第一时间发布解读资讯及宣讲,欢迎大家密切关注!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截至2019年6月,我国针对创业就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89项税收优惠措施,尤其是2013年以来,新出台了78项税收优惠,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

下面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初创期相关优惠政策:


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的税收优惠,重点行业的小微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同时,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聚集资金。具体包括: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额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2.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资源税等“六税两费”;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第四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4.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第一条、第五条

(2)《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0号)


5.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第二条、第五条

(2)《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0号)


6.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第一条、第三条、第六条


7.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


8.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九)项


9.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


10.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九)项


11.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四十)项


12.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


13.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四十)项


14.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六)项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八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


15.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2018年第31号修改)


16.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三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2018年第31号修改)


17.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


1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19.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一条


20.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第三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号)第十七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期来华定居专家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号)


2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第二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2号)第六条


三、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

22.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23.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房产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24.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25.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26.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27.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28.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29.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免征房产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30.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四、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助力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等给予税收优惠

31.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


3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一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


33.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一条、第二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3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五条 


34.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一条、第二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3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五条 


35.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一条、第二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3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五条


36.天使投资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一条、第二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3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五条 


37.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


38.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


39.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减计收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第二条


40.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第一条、第四条


41.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减计收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第二条、第四条


42.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一、三条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

(3)《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3.向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六条

(2)《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4.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二、三条

(2)《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5.账簿印花税减免;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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