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官网讯息:2014年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申报、遴选和推广分别作了明确规定,且出台相应政策促进前六期《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中技术在国内节能减排领域的应用。
其中,入选第五批目录的朗德华城市智慧能源管控系统技术暨“建筑(群落)能源动态管控系统技术”可享受此政策支持,朗德华愿意与广大合作伙伴共享此技术,积极为促进节能减排目标实现贡献应尽责任和义务。
其中,相关的技术推广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优先支持技术提供单位新建、参与新建或改扩建重点节能低碳技术装备生产线;优先支持用能单位使用重点节能低碳技术实施改造。
第二条、鼓励技术提供单位建立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示范推广中心,展示宣传重点节能低碳技术;鼓励用能单位分行业集成应用重点节能低碳技术,建立教育示范基地,定期组织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技术交流和培训,推广集成应用典型模式。
第三条、各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部门在开展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时,鼓励用能单位采用重点节能低碳技术;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过程中采用重点节能低碳技术。
第四条、鼓励能源审计单位在开展能源审计时,参照重点节能低碳技术能效水平,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相应改造措施建议;鼓励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在节能监察中参照重点节能低碳技术能效水平,对高耗能行业企业建议采用重点节能低碳技术进行改造。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有关单位编制重点节能技术最佳实践案例,包括重点节能技术基本情况、节能改造前后情况、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用户意见反馈等,对节能效果突出的案例进行重点宣传。
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召开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的现场推广会及技术对接会,开展技术提供单位与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交流。
第七条、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提供单位要制定推广方案,每年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上年度推广情况,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整理分析,跟踪评估推广效果,适时发布推广报告。
备注:朗德华是立足中关村的高科技节能服务公司,提供智慧能源整体解决方案。自主研发的“建筑(群落)能源动态管控优化系统技术”暨智慧能源管控技术,创新性的将云计算、物联网技术应用于能源管控和节能减排领域。2012年入选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五批)》,此技术可应用于建筑、工业及交通等各个领域的单栋建筑、建筑群落以及跨区域建筑群落(包括IDC机房),实现上述领域综合能源整体管控和节能减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