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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要闻】集团主要起草的一项省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浙能要闻】集团主要起草的一项省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浙江能源
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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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8月30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DB33/T 2136-2018)

  8月30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DB33/T 2136-2018)省级地方标准。这标志着由浙能集团作为主要起草单位负责起草的该行业省级地方标准顺利出台。该标准将于9月30日正式实施。


  根据《规范》定义,综合供能服务站是一种新型的交通能源类的全方位、多功能、智慧化公共基础服务设施。为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电、气、油能源补给、停车饮水、公共卫生、旅行中继、文化宣传、信息咨询等交通配套公共服务。为加快浙江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2017年我省率先提出规划建设一批功能综合、土地集约、清洁环保的综合供能服务站。     


  综合供能服务站是一种新业态、新模式,作为我省公共基础性设施新建设项目,各方面要求尽快出台这样的标准。但目前国内尚没有完整的包含加油、加气、充电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的国家标准,站点建设推进的重要指导标准缺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经过多次讨论、调研,省发改委确定由浙能集团作为编写小组主要单位,牵头编制《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



  在为期6个月的编写工作期间,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浙江省石油公司、综合能源销售公司等全力组织公司内精干力量参与编写。经过多次组织讨论,组织专家审查、评审,修改、增加多条内容。


  作为全国首个省级地方性加油、加气、充电综合供能服务站的建设规范,该《规范》的出台打破了目前国内加油、加气和充电工作站单独规范、相对独立的壁垒,并在全国的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中处于领先地位,具备示范效应,有助于加快推动全省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


原文提供:胡殿波 寿忆梦

图片拍摄:周俊一

本期编辑:陈 夏 祝益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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