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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发票新规大盘点,赶紧学习别让发票变废纸了!

2018发票新规大盘点,赶紧学习别让发票变废纸了! 喜盈佳
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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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4月是税收宣传月,速度学习起来!!


前言:

下个月就是税务总局开展的第27个税收宣传月了,2018年出炉的很多发票新规定和政策,很多会计人估计都忙到忘了吧!今天小佳给大家汇总了一份27个发票报销规定赶紧收藏学习起来!




企业作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1简单来说我们应该怎么开发票呢?


1、如果你是老板,首先要做的就是赶快把“税号”发给员工,报销的发票上需要同时体现你的公司名称和“税号”;


2、如果你是员工,首先要做的就是赶快找到我们会计索要公司的“税号”,这样对于你的报销才没有影响;


不然,报销发票可能不起作用,花出去的钱或许就回不来了!


3、而如果你是会计,首先要做的就是以各种手段通知到公司员工开发票的要求,这是一个很庞大的工作但是对于我们之后工作的开展还是很有影响的。


2发票需购买方提供“税号”!


增加纳税人识别号,主要是为了保证发票的真实性。


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3发票内容必须如实填报!


除提供“税号”外,“如实填报发票内容”是公告的另一关键内容。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部分销售方允许购买方自行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商品服务名称等内容,并按照购买方的要求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这种行为不可取。

4纳税人发票税率有区别


部分纳税人错误认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17%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3%征收率。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是普通发票并不是区分使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标准,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选择与具体应税业务的计税方法、税收优惠资格等等情况息息相关,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一定要选择正确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5新政策后发票开具问题!(含各类开票要求等)


1、增值税发票包括哪些?

答: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如何查询发票信息?

答: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录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有变化吗?

答:从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由开具之日起180天改为360天。

仅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认证或比对期限由开具之日起180天改为360天。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或比对期限还是开具之日起180天。

4、建筑服务如何开具发票?

答:(1)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办法,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开具11%专用发票,申报时扣除差额。

(2)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全额开具3%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申报时扣除差额。

5、房地产开发如何开具发票?

答:(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一般计税办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开具11%专用发票,申报时差额扣除。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小规模纳税人)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开具3%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申报时差额扣除。

6、销售不动产如何开具发票?

答:(1)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按适用税率11%开具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2)纳税人销售不动产(不含自建),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的,通过差额开票模块按5%开具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7、融资租赁如何开具发票?

答: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时差额扣除。

8、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如何开具发票?

答:(1)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金可以开具普通发票。申报时差额扣除。

(2)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可以选择:

①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部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本金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②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住宿业发票开具,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10、出租住房发票开具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按适用税率(/征收率)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个人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11、查询不到需要抵扣的发票怎么办?

答: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后,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12、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几种?

答:增值税普通发票有折叠票、卷票、电子发票。

1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与纸质发票一样吗?

答: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14、如何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答: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原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

15、开具发票有什么要求吗?

答: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

16、电子发票用什么系统开具?

答: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

17、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发票时,只写商品名称可以吗?

答:不可以。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并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增加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相关功能。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选择相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简称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对未按规定规范使用税收分类编码的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将依照下列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纳税人不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的,属于发票栏目填写不全,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理,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并公开处罚情况。

二、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选择正确的编码如实开具。

对经税务机关通过编码智能匹配助手和人工复核后发现纳税人选择的编码不符合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将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更正的,视为恶意选择编码。

纳税人恶意选择编码的,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处理,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需要盖章吗?财务章还是发票专用章?

答: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19、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索取增值税发票,需提供哪些信息?

答: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需要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即可。

个人消费者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1、开给个人的普通发票,是否需要对方身份证号码?

答: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2、联系地址、电话及开户行是否要填

答:现行法规仅对纳税人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普通发票上是否填写联系地址与电话,目前未作强制要求。

23、代开发票的范围有哪些?

答:(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2)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3)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4)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24、代开发票还需要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吗?

答: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25、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答: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6、发票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废?

答: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条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27、作废发票怎么操作?

答: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增值税发票管理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责任编辑: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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