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个税汇算并非人人都需办理。根据规定,符合特定情形的纳税人可以免于办理,既减轻负担,也提高征管效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2号)规定,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六条也明确了无需办理的情形。
情形一:收入低且需补税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需补税。无论补税金额多少,只要收入达标线以下,均可免办。
情形二:补税金额小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即使收入超过12万元,只要补税金额在400元以内,同样免于办理。
情形三:预缴与应缴一致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既不退税也不补税,无需再走汇算流程。
情形四:有退税但放弃 符合退税条件,但纳税人自愿选择不申请退税。权利可以放弃,无需办理汇算。
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情形的,即使符合上述条件,也不得免于办理汇算清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