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重磅!8月1日起实行!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信息报送要求及考核办法》

重磅!8月1日起实行!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信息报送要求及考核办法》 临云行
2018-07-24
2
导读:民航局将建立信息报送的考核及公开制度,并作为企业诚 信记录的一个重要方面,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起实行。


临云行 

通用航空 从此精彩!

 



7月24日,临云行小编获悉,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信息报送要求及考核办法》,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起实行。详细情况如下:


为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无人机企业履行生产经营统计信息报送的义务,民航局将建立信息报送的考核及公开制度,并作为企业诚信记录的一个重要方面,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起实行。信息报送要求及考核办法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企业基本信息、无人机经营活动信息、其他基于行政管理要求的必要信息


二、信息报送要求


1. 企业基本信息


(1)企业应及时更新维护系统非许可信息,例如联系人信息、 无人机信息等。


(2)企业基本信息应自变更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系统相关内容更新。


2. 无人机经营活动信息


企业应在无人机经营活动结束后 72 小时内,通过系统填报经营活动信息。


3. 其他信息根据专项任务需求的时限要求进行报送。


三、考核办法


1. 信息报送以 100 分为基础,考核周期为日历月。


2. 企业基本信息填报不实的,每项信息扣 2 分;一个月之内相 同扣分事项未及时更正不重复扣分,超过一个月可重复扣分。


此项计分工作由管理局监察员于抽查发现的次月 10 日前完成。 


4. 如经营活动结束后 72 小时内未填报信息,每次扣 10 分。 此项计分工作由管理局监察员于抽查发现的次月 10 日前完成。 


5. 如企业报送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每项信息扣 10 分;如核心要素不实或差异较大的(经营项目错报、作业小时量偏差 50%以上等), 每项信息扣 15 分。


此项计分工作由管理局监察员于抽查发现的次月 10 日前完成。


民航局将随机抽查各地区管理局的信息报送计分工作,并对发现 的问题进行专项督导。


四、公开制度


1. 每年 2-12 月份,每月 20 日前,系统将发布上月计分情况。 


2. 每年 1 月 20 日前,系统将公示前一年度信息报送考核情况。 考核结果将作为诚信记录予以保存并在行业内公开,也将作为未来培育示范企业、发放补贴以及适用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打个广告...


临云行·通航黄页1.0版内测上线啦!



精彩推荐


编辑:小云


临云行

官网:www.lyunx.com

投稿邮箱:tougao@lyunx.com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通航资讯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临云行
临云行(www.lyunx.com)· 通用航空,从此精彩!——专注于通用航空的互联网综合社区网站 “和我们一起,飞遍全世界!”
内容 5780
粉丝 0
临云行 临云行(www.lyunx.com)· 通用航空,从此精彩!——专注于通用航空的互联网综合社区网站 “和我们一起,飞遍全世界!”
总阅读4.3k
粉丝0
内容5.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