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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临云行小编获悉,民航局飞标司发布《2021年第二批进口航材免税主体清单》,包括549家具有免税进口维修用航空器材资格的进口单位名单。
据临云行小编了解,2021年10月27日,飞标司曾下发《关于2021年第二次申报进口航材免税商品清单的通知》:自2021年11月5日起开始2021年第二次进口航材免税商品清单的申报工作,申报截至日期为2021年12月5日,民航局正式启动上报海关总署的相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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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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