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序更替之际,亦是作风建设的关键节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廉洁过节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恪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节日期间坚决做到“十严禁”。
1.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消费卡券、电子红包、快递等财物;
2.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5.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6.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7.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
8.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
9.严禁酒驾醉驾、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
10.严禁违反值班值守、外出报备规定,擅自脱岗漏岗,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守住底线,勿触红线
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祝愿全体干部职工度过一个
快乐祥和、风清气正、平安廉洁的元旦假期!
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视频链接)
https://news.cctv.com/2025/12/27/ARTIjLs0lxiPHqwlr4r61a6L251227.shtml
文字|朱玉婷
制作|王希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