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21年评价结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2〕68号),集团公司技术中心评价结果为良好,顺利通过两年一度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复评。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根据国家发改委2016年34号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评,根据初评结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创新投入、创新人才、技术积累、创新平台、技术产出、创新效益等6个方面、19项指标。
自2015年首次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以来,集团公司秉持“创新是引领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的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搭建高质量创新体系,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拥有实用新型专利69项、发明专利7项,参与制定化工行业标准1项,制定并实施企业标准17项。
2021年度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顺利通过复评,将进一步促进集团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围绕公司转型发展、节能减碳等重点工作,强化技术研发力量,培育科技创新团队,增强科技创新实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