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县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漳文明委〔2014〕12号)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今年,县委、县政府将命名表彰全县第十二批县级各类文明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表彰类别及对象
从第十二批开始,由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的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荣誉称号确定为:“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根据近年来创建工作成效进行申报,申报对象包括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村镇、社区推荐申报对象包括城乡建制乡镇、村、社区。
申报方法与步骤
推荐申报要坚持“全面创建、重点培养、择优推荐”的原则,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择优推荐申报,宁缺勿滥;要发扬民主、坚持原则、公开透明、注重实绩。
推荐申报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乡镇、单位向县文明办提出申报,县文明办组织审核,经县文明委审议通过后,上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审定。省、市属驻漳单位,还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在“乡镇党委、单位意见”栏中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印章后,方可向县文明办申报。县直单位由各单位征询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后直接向县文明办申报。申报推荐工作结束后,由县文明委组织全面评估验收审核,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在县内主要媒体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表彰类别及对象
选准典型。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社会反映良好、示范作用突出的各类先进典型推荐上来。2014年复查过程中取消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荣誉称号的,凡达到创建要求、符合创建标准的,可重新推荐申报。
提升水平。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推荐申报当做创建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不断提升创建水平中择优推荐申报,通过推荐申报推动创建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加强环境、制度、机构阵地、档案建设,提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规范化水平。
材料齐备。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1)申报表。各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申报表》,不要改变原表格式。(2)典型材料。要求3000字以内。所有申报材料,一式3份,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word格式电子版一并于2017年7月10日之前,报县文明办。《漳县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和《申报表》请在漳县宣传QQ群下载(QQ群号:197924533)。
电话:0932-5930791
传真:0932-4862143
电子邮箱:zhangxianxcb@163.com
来源:漳县文明办
责任编辑:汪龙伟
绚丽漳县
定西市漳县唯一官方新闻微信发布平台,定期发布漳县新闻,漳县文化,漳县人物,图说漳县,精彩美文等优质内容,打造最受欢迎的新媒体平台!
欢迎关注绚丽漳县哦!

